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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安局
推行
农村
警务
改革
经验
交流
材料
公安局推行农村警务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在当前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三农问题仍将是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个主要问题。农村和谐与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农村治安形势好坏是和谐农村的一个首要标志。当前全国正在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热潮,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如何建立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防护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我们公安机关当前面对的一个首要的紧迫任务。下面就
推行农村警务改革,打造适合新农村的警务机制进行浅尝探讨。
无庸讳言,当前我国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农村的治安形势非常严峻,有的地方已经到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非整治不可的地步。造成这种状况,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要因素。客观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增长,使我国从贫穷的国家快速向小康社会过渡。国内外专家的研究发现,当一个国家的gdp到达人均202300美元时,整个社会正处在从贫穷国家向兴旺国家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激化,导致整个社会处于动乱不安中,特别是社会治安会处在一个不稳定期。具体典型例如巴西。我国当前正处在gdp到达人均202300美元时期,各阶层、团体、个人对利益的追逐到达白热化的程度,整个社会正处在利益重新分配的关键时期,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壁如在农村,以前丢荒无人理彩的土地、山林,由于经济开展造成升值,加上村民的思想从以前小农经济的追求衣食无忧向求富心态的转变,现在那么变成了香饽饽,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土地、山林纠纷和宅基地纠纷。有个人对个人的,有小集体对小集体的,甚至有村对村、乡对乡、县对县的。以前以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自觉服从国家、集体的决定,现在那么以个人利益为重,不服从国家、集体的决定,漫天要价,胡纠蛮缠,甚至剧烈、暴力对抗,造成现在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在城镇,以前汗涝保收的工厂、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企业重组、改制、倒闭,引发了许多的利益纷争。加上社会生活保障体制不健全,下岗职工、失业城镇居民的生活保障无着落,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维护等等引发众多的社会问题。
主观上,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处在经济上追求高速增长而不计其他,个人追逐利益最大化而不顾一切的气氛中,一些需要坚持和加强的制度和方法没有坚持,甚至放异了。而一些要坚持不懈地禁止和打击的东西地放松了,或任其泛滥。壁如公民的法制教育,道德建设,不是加强而是放松了,仅有的也形同虚设。比方以前的违法分子公开处理大会,公判大会,到处张贴法院审判公告等做法,既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也对人民群众起到强大的宣传教育作用。改革开放后,由于考虑到违法分子的人权问题,这些过去行之有效的手段取消了,但却没有其他方法来代替。壁如社会治安管理,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人口增长,城市扩大,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矛盾,而我们对各种社会治安形势的针对性研究却未得以加强,甚至出现脱节的现象。经济的开展,社会的转型,要求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研究投入,但目前却非如此。以某县为例,从1980年至今,社会生产总值增长近二十倍,财政收入增长近18倍,案件发案率增长近二十倍,而公安局的民警编制从八十年代至今还是维持不变。八十年代公安民警是满编的,而随着民警队伍的退休、减员,至尚缺编18人,至今尚存在只有2位民警的派出所。在经费投入上也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需要。在增加警察编制上,由于警察编制是由中央管理的中央政法编制,二十多年来无法增加一个警察编制。在录用警察方面,由于受财政困难制约,多年来虽屡次招收民警,却未有一次一次性录满编制额。而其他一些部门,有的干部职工整天一张报纸,一杯茶,下乡检查检查,其编制有增无减,人员满编甚至超编。从这些现状可以看出,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重视不够。
正是由于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思想、思潮兴起,交织缠绕,无法理清,对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压力,致使执法活动受到各种影响。如执法与人性化问题,执法与对待弱势群体问题,严格执法与人权维护问题,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权益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得不到平衡,在执法中就出现偏差。比方目前全国关注的“同命不同价〞问题。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现实上不同国家,不同地方,不同人群的收入是不一样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损害赔偿在不同国家,不同省市,农村与城镇居民的赔偿额也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从理论上讲,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交通事故人员死亡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同命不同价〞就显得不公平。那么在执法上该如何平衡这个问题。比方在当前的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一方面是公共设施用地征地,标准是政策规定的,一方面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承包方高价索偿,而社会舆论大多倒向承包方的权益维护,而无视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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