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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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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红盾护 农活 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阔农民的合法利益,现就2023年“红盾护农〞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立足职能,深入开展2023年“红盾护农〞行动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是工商部门效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全区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落实工商总局2023年红盾护农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一)积极探索“宽进严管〞的新路子。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也给农资市场带来新的变化。针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经营方式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要着重在“严管〞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农资市场动态,摸索规律,总结经验,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及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找出新思路,做到既要“放活、放宽准入条件〞,又要“管好、管住市场秩序〞。 (二)适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各工商所要以属地监管为主,结合辖区农时特点和市场状况,以肥料、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为重点品种,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促夏管、保秋种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三)不断强化农资质量抽检工作。按照省局抽检方案和市局部署,标准开展抽检工作,科学制定抽检工作方案,确保抽检工作程序合法、结果有效;要做好后处理工作,特别是将抽检结果及时通过“商品抽检结果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要落实省局2023年全省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开展质量抽检工作;要配合省局做好全国和全省农资质量专项抽检工作。 (四)依法做好农资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在加大对农资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方法(试行)和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分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规定,合理实施自由裁量权,对应撤消营业执照的一律撤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无缝对接。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分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规定,将农资行政处分案件信息依法进行公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五)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新方向。要以肥料市场数据采集、录入、管理、分析为重点,强化经营主体和上市商品信息库建设,继续深化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按时更新上报监管信息。 三、实施步骤 2023年红盾护农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各工商所应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集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加强对肥料、农膜等农资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溶肥、菌肥、有机肥等新型功能性肥料的监管。 第二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以农机、肥料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促夏管、保秋种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各工商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重点检查化肥、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同时区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农资商品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各工商所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局市场科。 第四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常态管理。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方法为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标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商品“一票通〞制度,落实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大力推行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属地监管责任制等,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确保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公平有序。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红盾护农〞工作顺利进行,区局成立2023年“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具体负责指导农资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落实,检查和督办各阶段整治工作,协调“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宜,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内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负责日常性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各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认真落实“红盾护农〞各项工作措施。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二)加强行政指导。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和引导市场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要依法落实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审验义务的要按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搞好协调配合。要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使农资经营者和广阔农民了解农资市场的法规政策,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主动与质监、供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促进执法到位,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执法不越权、监管不缺位,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大检查。对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以震慑不法行为。 (六)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红盾护农〞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内容总结 (1)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2)要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使农资经营者和广阔农民了解农资市场的法规政策,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要主动与质监、供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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