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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司
亲属
回避
制度
天道酬勤
公司亲属回避制度
亲属回避制度
一、规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标准用人制度,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人事关系,创造公平、公正的员工职业开展环境,防止各类不必要的利益及管理冲突,提升公司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事业部、公司及驻外机构。
二、回避范围
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及社会亲属,包括:
1.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 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其他应回避关系:男〔女〕朋友,仁兄弟等;
三、回避原那么
1.管理人员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关系,如:车间班组长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班组,车间主任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车间,仓库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仓库,非生产部门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部门等。
2.近亲属关系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共事,如:两个为近亲属关系的班组长不得在同一车间,两个近亲属关系的非生产部门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
3.财务管理人员与其工作有账目交接的人员不得互为近亲属关系,如财务稽核岗位会计与采购员不得为近亲属关系等。
4.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岗位调整、职务变更、提薪提奖或受处分方面为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向有关部门提示或说情。
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中的直系亲属,不允许在同一事业部任职〔如特殊人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6.与公司存在供给、销售关系的单位,其亲属不得在公司相关采购、仓储、客服部门任职。
四、亲属关系提报:
1.所有人员须将在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名单报至相应的部门,经部门审核汇总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建档,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审核及过程监督。
2.新入职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填写公司内部近亲属关系登记表,如存在内部亲属关系,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所申报依据亲属关系回避原那么对其进行岗位分配。
3.公司员工在入职公司后建立亲属关系的,应在一周内主动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亲属关系申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五、违规处理:
1.公司各部门员工都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亲属关系,凡未如实申报者,一经公司查出将对员工本人进行劝退处理,同时扣罚其直属上级领导当月绩效工资。
2.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如未按规定申报亲属关系,入职后一经发现,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级人员涉及亲属关系违规者,给予普通员工双倍的经济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降级、减薪、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4.事业部副总级别及以上人员涉及亲属关系违规者,给予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的经济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降级、减薪、撤职等行政处分。
5.人力资源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如未尽到监督之责或明知员工存在亲属关系却不作为,将给予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与违规员工相同处分。
公司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互为监督关系,各用人单位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领导反映人力资源部失察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