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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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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镇扫黑 除恶 专项 斗争 实施方案
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平安观,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县、依法治镇各项部署,针对我镇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根本原那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那么,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通过三年集中攻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平安感、消意度进一步增强:涉果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且最深恶痛绝、影响经济社会开展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聚焦中省明确规定的“十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平安特别是政权平安、制度平安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以及在扶贫友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在酒店、歌厅、茶房、网吧、发廊、洗浴中心等场所参与、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效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开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23年,我镇在围绕打击“十类黑恶势力〞根底上,强化打击以下“六类黑恶势力〞: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二)工程建设领域:恶意非法阻工、拒不兑现民工工资、蓄意煽动闹事的重点挑头人员,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的黑恶势力; (三)矿产资源领域:肆意非法开采、运输、无证经营的不良商贩,非法组织人员抵抗砂(沙)石料厂搬迁的黑恶势力; (四)信访领域:煽动、串联、胁迫、教唆、诱使信访人或筹集资金、提供条件帮助信访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组织人员非访,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和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的牵头人员或黑恶势力; (五)投融资领域:非法集资、各种“套路贷〞“裸贷〞和非法高利放贷的企业或个人,以暴力或“软暴力〞滋事讨债的黑恶势力; (六)在医院、学校设灵堂、打砸财物、恶意滞留、阻碍就学就医、殴打工作人员等,严重阻碍医疗教学秩序,扩大事端、造成负面影响的黑恶势力。 三、工作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巳侦破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去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力争5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前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取得扫黑除恶初步成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综合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信访秩序得到切实标准,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气氛。 (二)深入推进、稳固提升阶段(2023年)。 稳固工作成果,夯实社会根底,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继续深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平安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着眼长效、健全机制阶段(2023年)。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放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依法严惩,尽快形成压倒性态势。 1.全面摸排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根底,对全镇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访等部门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排查移交重点行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依法从严惩罚。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假设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23)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服,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既防止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又防止纠维细枝水节、路误战机,把依法严打的精神赞穿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并加强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对已超审限案件务必尽快办结。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监督律师依法代理、辩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罚。 (二)坚持综合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阔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对通报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响。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队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机关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响;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平安感测评方式,适时开展以村社为单位对全体居民进行平安感、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乡镇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标准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沙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法有关规定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要会同政法部门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民政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管控、帮教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村(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各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效劳管理与就业保障工作,把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根底工作来抓,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笼络、教唆、利用;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效劳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联动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三)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纪委监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部门要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要坚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抓早抓小,纪委监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执纪审查。纪委监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线索管理专门台账,加强督办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要会同政法机关逐案筛查,循线深挖,不放过任何线索。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拓展“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企〞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查处。对在专项斗争期间仍迎风违纪、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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