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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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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关于 打击 食品 非法 添加 滥用 食品添加剂 专项 行动 工作总结
XX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开工作总结 发"2023"号 xx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辖各单位: xx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xx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办发"2023"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那么,全面整治我乡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德扬政府乡长副组长:张福川政府副乡长 白小东政府副乡长成员:xx派出所所长 xxxx中心小学校长 xx卫生院院长 xx畜牧站站长 xx工商所所长 xx综合办主任 xx经发办主任xx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综合办( ,电子邮箱:) (二)各村(居)委会,乡辖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卫生院负责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条件审核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负责餐饮业和食堂(以下统称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监管工作; 经济开展办负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把好初级农产品质量关;标准水产养殖行为,保证水产品质量; 畜牧站负责加强兽药、饲料管理,标准畜禽养殖行为;工商所负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资格管理和违法经营的查处;负责加强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生产环节的监管,催促企业把好生产原料入厂关和产品质量关; 派出所配合参加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对在整治过程中的暴力抗法和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安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工作安排 根据县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利用三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1日前)。 1、主要任务。 (1)催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各相关单位、办所指导并催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单位、办所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 (3)各相关单位、办所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别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响相关信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部门。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同时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各相关单位、办所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兽药、使用违禁药物的线索,制定抽检方案,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5)各相关单位、办所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23年5月4日-7月1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各相关单位、办所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各相关单位、办所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标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标准稳固阶段(2023年7月2日-7月2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催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种养殖环节整治。加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中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突出问题;对农资产品继续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依法催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根据我乡实际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督管理: 1、米面制品、淀粉制品和豆谷制品生产。防止添加溴酸钾、硼砂、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及滥用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漂白剂(硫磺)、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肉及肉制品生产。防止添加工业染料、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水分保持剂、着色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酒类生产。防止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香精、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防止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进口食品添加剂。 4、调味品生产。防止食醋中使用工业冰醋酸的违法行为;防止酱油、酱类、食醋等调味品中滥用防腐剂的违法行为;防止无包装流通行为。 5、餐饮食品加工。防止火锅中使用罂粟壳及用甲醛处理黄喉、血豆腐和鸭肠等火锅原料的违法行为;防止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的违法行为;防止在鲜榨果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流通环节整治。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冻、鲜类食品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标准、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效劳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遵循“全乡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办所负责、食安办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那么,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居委,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订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及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建立“乡政府负总责、相关单位、办所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定期(要求每15天)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告。各单位、办所、各村(社区)要定期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务必在2023年5月1日前、7月1日前、7月2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标准稳固的阶段性总结以及专项整治全面总结,由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办所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气氛。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力度,严厉查处。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办所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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