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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中小
学籍
管理
规定
高中
部分
摘要
问答
新编
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局部问答
1.问:什么是学籍和学籍号?
答:学籍是指学生作为某一学校学生的资格,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取得该校学籍,学籍档案内容包括根底信息、证明材料、素质评价、体质健康、获奖资助等情况。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根底,从学生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根底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后,学生学籍号由教育部统一制订下发,是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识别代码,与公安部的身份证系统对接,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2.问:高中学生如何取得学籍?
答:每年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于7月初展开,招生录取部门根据学生成绩和志愿形成录取名册,经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公示;各学校依据公示后的录取批文名册,向被录取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学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缴费、注册。8月15日前,我县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各学校新生录取库报市,每年8月31日前,各省辖市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将各学校新生录取库上报到全省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按时进入录取库的无法注册普高学籍。9月2023日至9月30日期间,招生录取学校在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录取该校(已入该校录取库)并按时报到的学生注册,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取得该校学籍。已录取的新生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办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不能再录取,也无法为其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3.问:如何理解全面取消中小学借读的问题?
答:从今年起,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取消借读,我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将原来需要借读的情形,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工程,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可准予办理转学。从今年起,新入学的中小学生不再允许借读,尤其是每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理性选择好适合自己开展的学校,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改动,一经批准录取在哪个学校,其学籍只能在录取学校建立,外出借读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其他学校亦无法为学生建立学籍。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未被录取的,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4.问:学生家庭有哪些情况应准予转学?
答:普通高中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准予转学:(一)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三)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四)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5.问:学生家长如何为孩子办理转学?需要哪些程序和手续?
答:转学分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如果是XX省范围内的转学,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持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复审,县教育体育局复审无异议后,转入学校才可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流程并下载打印转学申请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确认;再经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同意转出手续后,完成转学流程。转学流程全部结束后转入学校才可编班就读。省内转学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处理时限为2023个工作日。
跨省转学比省内转学相对复杂一些。符合转学条件、需要跨省转入的学生,先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再持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的转学申请登记表和全国通用的学籍卡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经转出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复审无异议后,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复审,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流程并下载打印转学申请表,再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网上确认,系统转发至转出省份核查,经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同意转学手续后,完成转学流程。跨省转学的办理时限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实际运行时限为准。
不管是省内转学,还是跨省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和转学流程尚未办理结束的,转入学校不能接收就读。
办理转学时,依据转学理由,学生或家长需要提供以下能证明身份和与转学理由相匹配的相应证明材料:1.学生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2.学校签署意见后的转学申请;3.户籍及家庭住址迁移证明;4.流动人口居住证明;5.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就业证明;6.其它能证明转学理由的材料。
6.问:普通高中转学有哪些限制规定?
答: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一)属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二)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转入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三)低学校向高学校转学(转入地无对应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四)未到达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五)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本省三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该招生区域无二及以下普通高中除外);(六)在休学期间的。此外,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那么上不办理转学。
7.问:新规定对中考报名有何影响?
答: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从今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如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必须在当地中考报名结束前将学籍转移。各省辖市中考报名结束之后,原那么上不再办理初中毕业年级转学手续。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的规定,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无法获得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籍,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须在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录取程序。未曾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只有在本市参加中考后才能参加本市非四普通高中录取。
8.问: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都要配备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电子学籍系统操作,加强硬件保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要在每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学生学籍复核工作,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根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同意,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泄露和滥用。
各位家长要了解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内容,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全文已在盐城小编和滨海小编上转载。每位学生家长都需要关注一下自己孩子的学籍问题,在新生注册、办理学籍变动时均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因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建议家长为孩子办理身份证,学校在采集学生信息时通过身份证刷卡器,能够准确有效地取得学生的身份信息,防止人工采集信息时可能发生的误差;每位学生家长一定要有时限意识,尤其要按照规定时间带孩子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切不可等待观望,以免错过报到时间(对于父母在外打工的,中考结束后建议学生不要离开家,要保持联络通畅,等收到录取通知书并报到注册前方可离家与父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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