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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科技
计划
项目
实施
全过程
管理办法
XX省科技方案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和加强省科技方案项目管理,提高科技方案管理效率和科技方案项目实施质量,保证科技方案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XX省科技方案包括重大科技专项方案、科技攻关方案、科技成果转化方案、根底与前沿技术研究方案、软科学研究方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科普及传播方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杰出人才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方案和地方科技引导方案等方案。
第三条本方法主要适用于使用省财政资金投入的各类科技方案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包括任务下达、合同签约、经费下达及拨付、统计调查、检查或评估、总结或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本方法实行依法管理、标准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那么,指导和衔接各类省科技方案管理方法中相关规定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六条XX省科技方案由XX省科学技术厅编制下达,分别采取合同制、基金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进行管理,探索并逐步推行课题制。
第七条XX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省科技方案任务与主管部门(单位)以及项目承担者签订项目合同书或方案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作为科技方案项目实施管理检查或评估、总结或验收、考核与奖惩的根本依据。
第八条各类科技方案应围绕建立健全竞争、监督和制约机制,实现决策、实施和评价相对独立,结合方案的宗旨、目标、任务、范围、内容、管理和运行特点具体制定各项制度。
第九条检查和评估相结合的进度报告制度。
1.检查:由XX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各类方案执行和项目实施进行检查调度;
2.评估。由XX省科学技术厅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科技评估中介机构对省拨经费较大、且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年度评估。
第十条统计报告制度。健全XX省科技统计报告制度,省科技方案项目承担者须按时填报XX省科技方案项目执行情况报表,作为项目年度监督检查和各类科技方案年度总结的根本依据。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制度。项目承担者须按要求提交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总结或验收报告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予以总结或验收,经费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结项验收,其他项目要进行结项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
第十三条调整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者对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工作进度、经费及承担者等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项目申报渠道和方式报XX省科学技术厅审查,经批准前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或发生可能影响项目任务按期完成的重要事项,或发生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项目承担者或主管部门(单位)应向XX省科学技术厅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在科技方案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的制度,提高科技方案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科技方案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标准国家科技方案相关主体的行为。科技方案信用管理贯穿于科技方案管理的全过程,要在科技方案管理的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第三章责任机制
第十六条科技方案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分为三类:
1.XX省科学技术厅;
2.主管部门(单位);
3.省科技方案项目承担者。
第十七条XX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下达各类省科技方案;
2.与主管部门(单位)和项目承担者签定项目合同;
3.对实施的项目方案进度组织检查或评估、协调解决方案管理中的问题,催促项目实施;
4.组织项目统计数据、报表、报告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5.负责经费决算;
6.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总结或验收;
7.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与XX省科学技术厅、项目承担者签订省科技方案项目合同;
2.协助XX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项目检查或评估,并根据项目合同对方案进度、经费使用
等进行监督,提出相关建议;
3.组织项目统计数据、报表、报告的上报;
4.协助XX省科学技术厅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总结或验收。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者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下达的省科技方案,与XX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部门(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2.按照项目合同内容,完成项目方案任务,并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
3.按要求向XX省科学技术厅提供统计数据、报表和报告,并及时报告重要事项;
4.接受XX省科学技术厅及其授权或委托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5.客观、及时向XX省科学技术厅反映科技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那么,实行定性与定量、绩效与目标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根据科技方案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考核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1.XX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
2.主管部门(单位);
3.省科技方案项目承担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以管理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根本依据,重点考核方案项目实施情况。
1.对于科技方案归口管理的XX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按其归口管理的各类方案分别考核,并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内容:
(1)归口管理的方案执行情况;
(2)归口管理的项目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并考核科技方案项目统计调查报表收集及局部项目抽查情况,其中以项目成功率、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报表回收率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3)归口管理的科技方案年终总结上报情况。
2.对于主管部门(单位),考核相关行业或地区所实施的各类科技方案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考核内容:
(1)组织省科技方案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情况;
(2)合同要求的匹配资金落实情况;
(3)本行业或本地区归口管理的项目实施进展或完成情况,并考核科技方案项目统计调查
报表上报及局部项目抽查情况,其中以项目成功率、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报表回收率作为主要考核依据;
(4)本行业或本地区省级方案项目年终总结上报情况。
3.对于项目承担者,考核其项目组织措施和按合同进展情况。重点考核内容:
(1)项目研究开发条件落实情况;
(2)自筹经费落实情况;
(3)项目按合同要求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统计报表上报情况。
第二十三条XX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制定目标考核方案,组织指导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审定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XX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目标考核结果对有关单位、集体或个人采取不同形式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咨询机制
第二十五条为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及社会参与程度,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应当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类科技方案项目的评审立项、中期评估、监督检查、完成验收等环节应组织专家进行咨询。专家咨询意见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七条XX省科学技术厅在组织各类较大科技方案项目评审时,将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并使用评审专家库,并按照专家回避原那么开展各项评审等咨询工作。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八条本方法由XX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XX省科技方案项目实施管理方法XX省科技方案项目实施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省科技方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和验收,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项目实施管理指项目从立项后到验收期间,为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执行,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按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进行管理。重大项目界定为:高技术研究方案、科技攻关方案、科技根底设施建设方案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共技术效劳平台局部,以及其他省专项方案中的重点项目。
第四条凡列入省科技厅各类专项科技方案,并获得政府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方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
第五条省科技厅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根本职责是:
(一)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阶段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或结1
题总结报告。
(二)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中介机构进行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
(三)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工作;
(四)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
(五)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目标考核与信用评价。
第六条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根本职责是:
(一)及时划拨省科技经费,匹配项目约定拨付的科技经费,催促项目自筹资金到位;
(二)定期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年度经费决算,协同省科技厅进行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或评估,协调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
(三)实施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工作;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目标考核与信用评价。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根本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科技项目合同或方案任务书,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家秘密技术的项目在实施研究开发过程中,应在项目开始实施同时与涉及秘密技术的人员签订合同,建立专项保密和使用制度。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三)真实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经费年度决算;
(四)接受省科技厅及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并配合省科技厅委托的中介机构所进行的科技方案与项目评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填报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八条实行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和中期评估制度。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催促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项目分年度拨款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承担单位、主管
部门要及时报告省科技厅。项目实施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与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等,承担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报省科技厅核准前方可调整。
第十条实行统计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报送“XX省科技方案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一条执行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承担单位应按XX省科技方案项目验收管理方法要求,按期完成项目总结或验收。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信用评价制度。对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绩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十三条根据项目实施管理职责与分工,省科技厅开展方案与财务处会同专项方案管理处室分别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