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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参考社会组织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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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参考 社会 组织 方案
参考社会组织方案1 XX市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培育开展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开展,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制定我市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培育开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各类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不断标准自身建设,增强效劳社会的能力,提高公信力和影响力,全面提高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管理水平和效劳质量,逐步形成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开展要求、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管理科学的社会组织开展新格局。 二、根本目标 从2023年3月起,通过近一年的努力,使我市社会组织逐步成为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职能分工明确、运作科学标准、遵纪守法、诚信自律、功能作用发挥明显的社会组织。 三、具体内容 开展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的工作,内容包括社会组织根本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 (一)社会组织的根本建设。 1、有标准的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一般由地域、业务范围、社团类别三局部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名称一般由地域、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四局部组成。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办公实际,制作社会组织机构标牌并在办公场所门口悬挂。办公场所门口无悬挂位臵的,可制作相应的标牌,悬挂在办公室门口。所制作的标牌一律白底黑字。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满足根本的工作需要,配备必要办公设施、设备。社会团体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行业协会的办公场所要与业务主管单位分开;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效劳场所,业务工作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3、有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或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至少应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业人员数量、结构配备上,要与该单位的规模及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一致,从业人员至少要到达5名以上,执业人员要到达从业人员总数的1/2以上。社会组织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必须配备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了用工合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4、社会团体有法定的会员数量。个人会员50个以上或单位会员30个以上,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入会应提交会员入会申请表或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社会组织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标准收入管理,禁止强行摊派或者任何形式的变相摊派。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必须有与捐赠人签订的捐赠合同或捐赠意向书,载明捐赠数额和资金用途,并向捐赠人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XX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开展有偿效劳,应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收取相应的费用,应按规定出具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不得打白条或开据不正规票据,不得设立“小金库〞;标准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均应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会计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社会组织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严禁利用社会组织帐户资金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搞福利、报销等支出费用;标准资产管理,不属于社会组织的经济往来,不得在社会组织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2/3。 6、有独立的财务帐户。社会组织要在银行设立独立的帐户,并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帐户建在一起并混合使用。 (二)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 1、定期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5年,并在章程中注明,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2、定期召开理事会。社会团体的理事会是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3-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每届3-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3、有健全的监事会。监事会是社会组织的监督机构。社会团体的监事会由会员大会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监事会一般由3-5人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监事不得由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兼任,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4、有符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民办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5、有健全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的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秘书长为专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正副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 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含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需要确需兼任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 6、有标准的章程。社会组织的章程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违反宪法确定的根本原那么,不危害国家的统 一、平安、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道德风气。社会团体的章程应符合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应符合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修改章程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前方能生效。 7、标准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社会团体应依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社会团体换届前应填写社会团体换届(成立)事先报批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前方可组织换届选举。社会团体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 8、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符合法定程序,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未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不得对外开展任何非法活动。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三)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1、有健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重大活动报告、信息披露、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人事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岗位管理、档案证章管理等制度。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本着经费自理、独立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那么,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贯彻落实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并制定适合自身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社会团体要严格执行会费备案制度。社会团体收取会费,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标准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不得采用除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收取会费要严格按照会费标准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行为。会费收取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XX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3、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社会组织举行重大活动的,除按有关规定报批外,要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的备案报告后,方可组织开展。 (四)社会组织的业务能力建设。 1、有工作开展规划。行业协会应结合自身特点,按照我市“十二五〞开展规划和社会组织建设要求,制定中、长期开展规划(如三年或五年规划),社会组织要做好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有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有较强的效劳功能。社会组织要从效劳经济社会开展大局出发,把增强效劳社会能力作为社会组织开展的第一要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拓展效劳范围和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社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面向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公益效劳活动。 3、有较高的社会诚信度。社会组织要不断增强公益意识,根据自身特点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效劳活动,树立公益形象,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诚信度。同时,要积极引导会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诚信活动,提高本领域或行业整体的社会诚信度。 4、依法参加年检。社会组织要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民政部门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连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联合年检。 (五)社会组织的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实现社会组织工作决策科学化、管理标准化、效劳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社会组织改革和开展的迫切需要。社会组织应加大对技术设备等建设经费的投入,除配备 等一般的通信工具之外,还应配备以及操作人员,做好社会组织的信息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1、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按照党章规定和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缺乏3人的,可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那么,就近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的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社会团体有3名以上兼职党员的,要建立党组织,发挥兼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组织根本建设。落实党务工作人员、经费保障等政策,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党组织建设到达有牌子、有阵地、有活动记录,各项制度和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园地上墙。社会组织党组织标牌应在办公场所门口悬挂,办公场所门口无悬挂位臵的,悬挂在办公室门口,所制作的牌子一律白底红字。创先争优学习园地中的主要内容有: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党组织“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标准、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等。 3、党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党内会议、思想政治工作、民主生活会、学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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