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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生猪
生产
供应
总体
意见
生猪生产供应总体意见
今年4月份以来,受前几年生猪价格过低、饲养本钱上升和局部地区发生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生猪生产出现下滑,生猪及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而且居高不下。生猪价格的适度上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其生产积极性,但是上涨过高过快范围过大,就会影响到广阔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对此,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要求明确,部署全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政策,促进我区生猪生产快速开展,市场供应稳定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抓好生猪生产
开展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根底,要立足区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千方百计保护母猪资源。区财政、畜牧、经贸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突出抓好母猪资源保护,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能力。鼓励养猪场(户)积极参加能繁母猪保险,增强其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二)大力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方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搞好消毒灭源、疫病监测、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有疫早发现、早扑灭。
(三)加快推进生猪生产方式转变。鼓励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本钱,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根底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推动环保型畜牧业开展。
(四)着力提高生猪生产水平。要加强生猪良种体系建设,参照市政府对生猪饲养场引进优良种公猪的补贴标准,2年内凡从合法种猪场引进优良种公猪的场户,持种畜合格证、系谱档案、免疫档案、发票等有关材料,经区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每头给予500元补贴;加快开展猪的人工授精站(点),大力推广猪的人工授精技术,进一步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开展。
二、加强猪肉市场供应和监管
要进一步增加生猪屠宰和上市量,积极引导生猪定点屠宰厂特别是大中型屠宰企业,扩大生猪采购,力争多屠宰、多上市;鼓励和支持机械化生猪屠宰厂搞好生猪基地建设,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要依托连锁超市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代流通体系,搞好猪肉等生猪产品销售,努力满足城乡群众的消费需求。要认真研究分析市场供应形势,完善市场供应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特别注重关注和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市场供应问题,建立节市场供应调研分析制度,组织经贸、工商、畜牧以及有关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产销形势,集中解决影响市场供应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指导和帮助超市和定点屠宰厂加强货源组织,做好产销衔接,科学安排上市数量,千方百计保障节日市场供应。要采取部门单独执法与联合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和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从202223年9月份开始,对供应区市场的生猪免收产地检疫费,其他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收费工程,有关部门能减那么减、能免那么免,尽力减轻经营者的负担。工商、卫生、质监、畜牧、经贸、物价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着力维护好肉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的繁荣稳定和广阔群众的食用平安。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那么,力争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区财政、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确保城市低保对象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对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给予的猪肉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大中专院校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实行定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肉类供应的数量和质量。
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门力量,深入基层研究市场,全面掌握猪肉等食品生产、加工、批发和零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加强对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在掌握详实数据和准确信息的根底上,对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做出预测预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适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要通过有关媒体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平安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扶持生产开展、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从而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引导生产经营者正确分析市场走势,进行科学决策,尽可能减少因盼价惜售和集中抛售等误导误判所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尽最大努力减轻市场供应的波动。要加强正面报道,防止不当炒作,努力为猪肉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创造和谐健康的舆论气氛。
五、切实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区生猪生产健康开展、市场供应根本稳定。
畜牧部门负责抓好生猪资源保护、疫病防控和生猪良种体系建设,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贸部门负责抓好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抓好猪肉储藏和市场供应,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协调银行、保险单位落实支持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的金融政策、措施,尽快启动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努力扩大母猪保险的覆盖范围;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各级出台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生猪生产和供应工作的支持力度;工商部门负责严把生猪产品准入关,确保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上市不销售;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平安情况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物价部门负责加强生猪等副食品的本钱调查和价格监测,依法查处各种乱收费和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民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好低保人员临时性副食品补贴和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交通、公安部门负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拉运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并按规定减免通行费,为“菜篮子〞食品运输提供保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共同推进我区的开展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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