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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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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构建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0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员会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百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机会均等与惠及民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和满意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县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让老百姓和各类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建设
1.强化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调整优化信贷资源,确保涉农信贷“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三增两控降”。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机构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银行业机构结合县域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适宜的货币环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落实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坚持实行正向激励,根据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率实行差异化考核,并适当提高容忍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措施,提高转贷效率,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和“三农” 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支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各类创新试点。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险种减免监督费的政策。(责任单位:百色银监分局田林监管办事处,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3.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结合自治区出台新轮的财金互动政策,指导金融机构积极申报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引进自治区、市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田林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担保、再担保业务。进步完善融资分险机制,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贴。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减免增值税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4.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源。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上级机构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机构把更多的产品创新、先行先试下放到田林开展。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争取给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更多的贷款审批权限。进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降低或者减免金融机构涉农规费收取标准。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定价水平,特别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或上浮幅度不得过高。(责任单位:县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二)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5.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域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田林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到乡(镇)增设网点、提高农村金融供给水平。支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加快“普惠金融业部”改革,增强服务县域经济能力。支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业部”改革。(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百色银监分局田林监管办事处、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
6.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保障作用。大力引进和设立专业化、特色化的保险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不断加强农村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我县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继续扩大县级奖补覆盖面,提高特色农业保险参保比例。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实现扶贫贷款保证保险与特色农险保费补贴联动。大力开展巨灾保险,完善重大灾害损失救助机制。积极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健康保险服务开展补偿工伤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百色银监分局田林监管办事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7.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加强县域重点企业培育,推进县域规上企业持续开展股份制改制,引导主业突出、业绩优良的创新性、先导性企业到新三板和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稳步推进基金工作,加强与域外重点企业和银行业机构对接合作,争取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合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为县域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
8.构建良好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席选、认定、推送、奖惩,建立并适时更新信贷市场小微企业名录库。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和结果公示。密切与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依法公开,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组织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组织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本系统实施金融资源配置、创新激励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效防止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着力防止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向农村蔓延。(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处非办、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
(三)完善多样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9.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机构立足县域产业特色,拓展贷款抵质押资产范围,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加大对县域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紧紧围绕“三农”和小微企业开展“小微快贷”、“税金贷”、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运用,加大民生类金融产品供给,探索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消费类信贷产品,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贫困户就业创业。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我县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和创业大学生等初始创业者的风险保障需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针对精准扶贫需要,开展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开展“融资+保险”的增信功能的保险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百色银监分局田林监管办事处、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10.优化金融服务模式。结合县域金融精准扶贫实际,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扶贫再贷款+ 产业扶贫贷款”等方式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等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大对贫困村交通、住房改造、社会医疗以及特色产业等领域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和农村产业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网上审批、信贷工厂等方式,提高贷款办理流程。加大“TIPS财政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推广应用,发挥“TIPS系统”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拓展国库公共服务的领域。提升惠农补贴发放和领取的效率,实现国库服务社会功能与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同步进行,开启国库信息技术化与助农取款服务相互促进的双局面。积极运用现代支付系统,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账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百色银监分局田林监管办事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1.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支付清算网络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加大对农村POS机、ATM机的布放力度,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稳步推进金融IC卡、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在贫困村屯的应用。在原有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反假货币示范站(点)的基础上,完善软硬件配置,打造成集“小额取现查询(转账汇款缴费)、信用数据采集、残币零钞兑换、金融消费维权、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等六位一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即可高效便捷办理相关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加快发展。根据打造“数字百色、智慧县域”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社保局、医保局要向签约金融机构提供土地确权、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基础数据开展智慧县域数据库建设,督促重点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成果,完善和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以电子银行为主导,自助设备为补充的方式替代固定网点,积极支持手机支付、二维码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创新,充分利用移动终端载体,提升数字金融活跃度。指导重点银行选取便民超市、农家店和批发商等建立电商平台,通过电脑或手机APP链接“生产商+批发商+农家店+农户”四级客户,为农村地区提供商品买卖、转账支付等多功能服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农民金融夜校等方式宣传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县金融办、农业农村局、社保局、医保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廖锋安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金贵为副组长,成员为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社保局、医保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推进全县普惠金融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杨梁华兼任,副主任由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梁和平兼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测分析。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普惠金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每年年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人民银行百色市分行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考核激励。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加强激励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