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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非法
吸收
公众
存款
案件
侦查
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侦查
〔20230941039 梁洁 侦查学 〔经济犯罪侦查方向〕〕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的案件层出不穷,这些非法集资案件危害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侦查十分困难,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频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随着社会不断地开展,科技不断地进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手段更是把戏百出,而且不断“推陈出新〞使一般的侦查手段难以应付。尤其是在很多新兴经济领域中都能看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身影,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伪装成投资、理财等市场行为,增加了司法机关将其同其他金融犯罪案件区分的难度,也增加了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的难度。本文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刑法界定,犯罪构成,分析其案件特点,研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侦查思路出发,分别对该类案件的侦查问题和侦查方法提出质疑和进行解答。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特点;侦查方法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ases of illegal fund-raising emerge in endlessly, the illegal fund-raising cases of great harm, involving Numbers, investigation is very difficult and crime of illegal absorb public deposits frequently through TV, Internet and other media in the public eye. Along with the social constant developm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ess unceasingly, illegal absorbing public deposits crime means more variety, and constantly to make "new" is usually reconnaissance means is difficult to deal with. Especially in the field of many emerging economies could see the figure of illegal absorb public deposits crime, a growing number of illegal absorb public deposits disguised as a market behavior such as investment, financing, increase the judicial organ to the difficulty of the case to distinguish with other financial crimes, also increased the difficulty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for case investigation. This article from the defini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crime of illegal absorb public deposits, crime constitution,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ase, research of investigation of the crime of illegal absorb public deposits, the investigation of this kind of cases, respectively, problems and to question and answer investigation method.
keywords :Illegal absorption of public deposit crimes;The case features;Investigation method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迎来了高速开展的全新时期,国民经济日益繁荣,不同类型的企业纷纷涌现,其中,经济开展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资本整合。一方面,企业需求大量的资金,想要扩充资金却无处无处筹集,如果通过正规的手续进行资金的筹集,不仅费时而且费力。从另一方面来看,普通群众手中有着大量的闲散资金,因此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此吸收或者变相吸收资金的吸收资金模式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这种非法集资的行为对我国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且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和调查渠道导致资金难以被追回,从而给社会经济造成重大的损失。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和具有欺骗性,不仅增加了司法认定的难度,而且使得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大大提升。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述及现状
〔一〕概念
近年来,由于我国加强宏观调控以及货币政策的影响,在金融领域产生了很多的争端,社会资本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在此种社会背景之下,犯罪分子打着高回报的旗号进行不发宣传,不当牟利。面对日益严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高发态势,我国司法机关对其做出了严厉的回应,但是就此类非法集资案件,我国争议仍旧颇多:本罪概念的界定,犯罪构成的争论,罪与非罪的区别等等。除此之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其案件往往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考虑如何妥善处理集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民事纠纷。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再次扩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范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俨然成为了一个口袋犯罪 蒋苏淮.金融刑法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3.
。然而,与犯罪圈扩大以及司法认定廉价相对应的,这样的立法背景使得投资者们掉以轻心,造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犯罪形式不断更新换代,反映出该罪的定罪效率低,因此出现了公民闹事、游街、上访等最后演变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张静:民间融资活动中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困惑与出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载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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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论文就是要通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深入研究,从本罪入手,依据其存在的争议,分析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根据立案标准与侦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拟定对应的侦查对策与措施,解决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侦查的问题。
(二) 现状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受害人数也不断提高,不仅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且侦查十分困难,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频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随着社会不断地开展,科技不断地进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手段更是把戏百出,而且不断“推陈出新〞使一般的侦查手段难以应付。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都以民间借贷为名,通过包装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资金,尤其是在很多新兴经济领域中都能看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身影,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伪装成投资
理财等市场行为,增加了司法机关将其同其他金融犯罪案件区分的难度,也增加了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的难度 参见杨辉刚,钟会兵:民间借贷异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基于对C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 实证研究,载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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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可以看出,从2023年至2023年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裁判文书数量增速有所减缓,但是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反而案件总数绝对值的增加亦十分惊人。笔者通过收集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可以看出,虽然2023年刑法上已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分,但是直至2023年整体的入罪数量还是很少。自2023年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数量急速增长 胡岚岚:大数据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罪与罚,载律师视角,2023年3月14日。
。而且从近几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来看,2023年以来,我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犯罪案件增势迅猛,全国犯罪形式不容乐观。所以我们应该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入更多的侦查力量,仅仅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解决是一项司法活动,而是需要我们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真正做到公平正义。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是从整体上来说都采用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资金大局部都流向合法的领域,如投资开办公司、投资理财等,还有一些借助于开发绿色农业工程、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等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实施过程中,犯罪分子会租用办公场地并且合法注册公司,聘任专业的会计人员和营销人员,各类凭证齐全,为其违法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隐蔽性极强使群众不易分辨曹俊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特点及防范对策,载检察日报,2023年7月17日。
。在合法外壳的掩盖和高息利诱下,人们很难了解到真相,只有当一切损失难以挽回时,人们才惊恐的认识到了自己的受骗,但为时已晚。
按照常理来说,人们对与自己关系亲近的人总是天然地放松警惕,所以犯罪分子一般都是先对最亲近的亲人或者朋友下手,通过利用亲情和友情进行诱骗,以到达自己犯罪的目的;也有的犯罪分子以合法投资公司名义吸收公众存款,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此类犯罪形式欺骗性极强,受害人抱着牟利的心态在不知不觉中踏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此外利用暴利引诱投资者投资,并且以高额回报以许诺,使受害者心甘情愿投入大量资金,造成重大损失;更有甚者借力政府、退休干部甚至在位官员博取信任,打着官方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二〕犯罪人员紧密依赖和组织结构严密
犯罪人员之间的关系以“金字塔〞的方式呈现,各个成员之间的关系紧密,组织犯罪结构严密,这种严密并不是指犯罪团伙之间的分工严密,而是表达在犯罪人员之间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主犯大多不直接参与犯罪的实施,而是居于幕后进行指挥,一般是雇佣社会的闲散人员进行信息的传播,以此吸引社会公众的投资。最重要的是犯罪成员之间一般为夫妻或者亲兄弟的关系,这样特殊的关系会造成侦查的极度困难,因为即使有犯罪分子落网,也很难攻破以供出其他犯罪分子的信息。犯罪分子为了吸收到更多的资金,以奖励高价物为鼓励手段,效仿传销组织开展“骨干人员〞。例如在某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开展自己的亲人为“骨干成员〞,推行奖励高价物的鼓励手段黄明高: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侦查难点及对策,载经济研究导刊,2023年,第182-183页。
。这样的犯罪方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传销的特性,而且使组织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我们不仅要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之中找寻其特点,还应在与之相关的犯罪之中分析其特点,做到全面无遗漏。
(三) 利用媒体扩大影响虚假宣传
现代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出现和开展是人类社会的一大福祉,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它同样也是“潘多拉的宝盒〞。从犯罪分子的角度来看,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分子非常善于用外在的东西美化自己例如媒体,通过为自己套上合法的外壳来进行公开化的“前景宣传〞,并且大力鼓吹美好的投资前景,使急于求利或者意志薄弱的人们上当受骗,甘愿沦为他们糖衣炮弹下的牺牲者。有的犯罪分子还会花大价钱召集知名的学者以及社会公众人物,以召开宣传会、研讨会等方式宣传自己的经营模式,使其盈利的前景看起来更有可信度,让更多的无辜受害者在憧憬美好未来的同时将血汗钱投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