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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干部
制度改革
措施
干部制度改革措施
去年,我们组织绍兴、舟山等地开展了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课题调研。最近,召开了“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研究〞课题研讨会。课题研讨中,主要有以下观点:
1.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大家认为,启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第一道环节,是客观存在的。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这一概念的提出,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精神,表达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标准启动程序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呈现出整体推进的态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了从民主推荐到决定任用的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但就启动程序而言,无论是实践探索还是理论研究,都还比较薄弱。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探索,有利于形成更加科学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链〞和制度体系。
其次,标准启动程序是科学标准和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用人行为的迫切需要。启动程序的不标准给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随意用人有了可乘之机。分析近年来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在用人方面的一些典型案件,其原因往往与这一环节的制度存在漏洞有紧密关联。因此,标准启动程序,有利于标准领导干部的用人行为,进一步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用人权,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再次,标准启动程序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迫切需要。对启动程序加以标准,有利于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同时,也有利于破除干部工作神秘感,表达干部工作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任度。
2.当前在干部任用启动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XX省各级党组织着眼于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一定经验。xx年6月,XX省出台关于试行市、县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的意见,对标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行为进行了探索。在此根底上,宁波、绍兴、江东等地围绕干部任用启动的主体、条件、途径等进行了探索研究,形成了一些初步成果。
但由于现行干部政策法规尚未对启动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各地在思想认识、实践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在思想认识层面,一些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存在、地位和作用等认识比较模糊。有的提出,启动程序是不是存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能不能算一个独立环节;有的担忧,各地的动议和初始提名一般都有一套沿袭下来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如果简单地加以统一,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有的认为,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对一个地方的工作负总责,在用人上如果削弱其权力的话,就会造成责、权不对等,不利于工作开展,等等。
在实际操作层面,比较突出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体不明确。即对“由谁来动议和提名〞没有规定,导致实际运作中产生各种偏差。常常是由少数人甚至某个人决定班子调整和选用干部的时机、数量以及提名人选。二是程序不标准。对启动程序包括哪些具体环节和内容不清楚,对应由哪些组织和人员参与也无具体限定,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不同地方的启动方式各有不同;即使同一个地方不同的领导之间、同一个领导对不同职位,甚至同一个领导在不同时期对有关职位的启动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往往以主要领导的意志为转移。三是要求不明确。主要是在动议和初始提名中缺少具体、清晰的依据,对某一岗位应该选用什么人,不该选用什么人,没有限制性规定,往往是谁的权力大谁就可说了算。这也造成组织部门酝酿协调难,如领导之间意见一时难以统一时,组织部门就会无所适从。在初始提名上权限不明确,提名的广泛性、标准性不够,提名结果神秘化。四是责任难追究。因为实际操作中主体和责任的模糊性,使启动主体的责任难以界定。少数领导干部利用制度的缺失,在干部任用中搀杂个人意志,通过“走程序〞的形式实现个人目的,造成“程序上看似中规中矩,实质上表达个人意志〞的现象。
3.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根本内涵
对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定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文件制度作过统一规定。研讨中,许多同志提到干部任用启动程序可以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所谓广义的启动程序,是指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开始到考察对象确实定之前的工作环节。对狭义的启动程序,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是指初始提名;另一种认为应理解为动议,但对要不要涉及干部调整配备的明确意向,特别是具体的建议人选,各有不同看法。课题组认为,从广义的角度去理解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内涵,有利于形成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链〞,实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和全程监督。
通过深入研讨,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干部任用启动程序是指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配备需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和有关会议集体决定,提出并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包括调整理由、调配原那么、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建议人选等)的过程。启动程序从内容上讲,包括动议和初始提名;从组成要素上来说,包括启动的原因、启动的时机、启动的主体、启动的范围、启动的途径、启动的纪律等;从其性质来说,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对用人时机、方式和后续程序产生直接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向和路径。
许多同志还特别提到,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是对“一把手〞用人权的合理标准,而不是取消。要通过标准启动程序,明确“一把手〞用人建议权;同时,对这种权力加以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防止不少地方存在的用人上“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努力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标准化〞。另外,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的一个组成环节,干部任用启动程序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环节特别是与民主推荐环节紧密联系。在个别调整时,启动程序与民主推荐是前后道程序的关系,而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公开选拔时,启动程序中的初始提名就与民主推荐相互重合在一起,民主推荐本身成为初始提名的一种形式。
4.标准干部任用启动程序的几个具体问题
大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启动程序加以标准:
1、明确启动的主体。党委是干部任用启动的主体。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委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政策的重要部门和负责党委对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熟悉干部情况和干部政策,是干部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应该是干部任用动议的建议主体。组织部门要本着集体领导的原那么,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讨论是否启动、什么时候启动、怎样启动等具体方案,由组织部门负责人与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有关人员充分酝酿协商后启动选拔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为党委负责人也应具有提出动议建议的权力。就初始提名主体而言,其范围比动议主体更广,除动议主体之外,初始提名主体有时还可以包括其他领导干部、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
2、标准启动的情形。这是启动的前提和依据。干部任用工作的启动,要根据领导班子换届、领导职数空缺、干部正常交流、机构变更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提出。要加强干部调配工作的方案性,按照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总体要求和适时需要的原那么调整干部,防止随意启动、频繁地调整干部。
3、标准启动的程序。启动因不同的干部任用工作任务而有所区别,反映在程序上也有所不同。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应遵循以下根本程序:由组织部门根据班子建设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配备的初步意见,向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汇报;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就初步意见进行酝酿;组织部门根据酝酿结果确定工作方案;组织部门实施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其中的酝酿过程往往会涉及到具体的人选,是初始提名的环节。要标准人选的提名范围。初始提名的建议人选一般应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全委会成员、干部群众中组织民主推荐提名,直接进行初始提名。
4、标准启动的纪律。干部任用启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因人设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准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已经明确离任或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内调整提拔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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