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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进一步
推进
绿色通道
试点工作
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文件
卫生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经贸贸易[202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卫生厅、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有关地方商委〔内贸办、财贸办〕: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22]733号〕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积极组织实施,“绿色通道〞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绿色通道〞试点工作情况
在铁路、交通等部门的支持下,目前已经开通运行了多条“绿色通道〞:
〔一〕湛江至山东寿光,
〔二〕湛江至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
〔三〕湛江至郑州、西安、乌鲁木齐,
〔四〕山
东寿光至北京,
〔五〕山东寿光至哈尔滨,
〔六〕海南至北京,
〔七〕海南至上海,
〔八〕湖南至广东深圳。另外,四川、重庆至上海“绿色通道〞正在抓紧筹建。
为了推进“绿色通道〞试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实际,进行大胆而有益的尝试。如铁路“绿色通道〞采取快运直达管理,有关路局给予政策扶持,实行运价下浮,增加机保车、冰保车数量,缩短鲜活商品运输时间,提高了运输质量。公路“绿色通道〞通过加大投入,改善路况,标准执法和收费行为,杜绝“三乱〞现象,形成快速、便捷、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为降低运营本钱,一些地方政府给予减免收费政策的支持。一些试点单位还在源头抓了检测检验工作,以确保食品卫生质量。
从试点实践来看,“绿色通道〞运送的鲜活商品质量和卫生平安性均有提高,同时,推动了产地农民调整生产结构,生产卫生平安优质食品,增加了收入。“绿色通道〞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运输方面的标准和规定要尽快制定实施;二是多式联运尚未有效展开,运输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在运输通道的源头,食品检测、加工和保鲜等设施未能有效建立。
二、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动“绿色通道〞试点
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根底上,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在以下方面重点推进:
〔一〕进一步改良鲜活食品运输方式,加强食品保鲜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运输平安标准的要求,加大对运输过程中食品保鲜的平安管理,加大机保车、冰保车以及冷链运输比重,防止和杜绝运输中的二次污染。提倡公路运输的白条肉进行吊挂、封闭,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蔬菜运输采取保鲜措施,生猪实行限位笼装运输。
〔二〕大力开展多式联运,建立各种形式的物流配送体系。要运用市场经济方法,协调和组织鲜活食品运输,建立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合理连接的运输网络,推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建立各种形式的物流配送体系,特别是第三方物流,实现全国范围内高效率、无污染、低本钱的流通,大力推动“绿色通道〞联万家市场活动。
〔三〕试点单位要抓紧建立和完善鲜活食品运输源头检测制度,严把运输质量关。要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在“绿色通道〞的源头〔如海南、湛江、湖南、四川等〕尽快建立检测中心,或采取委托检验方式,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食品卫生检测,有害物超标食品不得运输,保证“绿色通道〞食品卫生平安。鉴于铁路运输具有大宗、统一调度等特点,有利于进行集中检测、检疫,铁路“绿色通道〞试点单位要加紧、加快做好食品检测工作。
〔四〕进一步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确保通道畅通。蔬菜公路运输,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有关制度加强管理。
〔五〕要加强信息管理,应用现代技术对运输流向实施实时跟踪,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信息化效劳网络系统。
开展“绿色通道〞试点,是推进“三绿工程〞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平安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解决。有关部门要继续研究政策措施,对“绿色通道〞开展给予支持。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为“绿色通道〞创造良好的开展环境。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OO二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篇: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关于做好2023年度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职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试点工作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23〕5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接受并审查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6月下旬组织评委会评审。
二、报送材料地点和联系方式
郑州人才大厦10楼10
11、1012室
联系 :67185120,67176887,67176878
联系人:姜蓉蓉,李照慧
三、评审费用
按照XX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执行。评审费〔含资格审查费〕120元/人,论文鉴定费30元/篇。
四、有关要求
〔一〕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绿色通道职称评价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把评审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三〕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应注意及时为所属非公有单位生成单位代码,并于6月1日前将本地区〔部门〕的最新单位代码〔电子信息〕报职称处。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辖区内及下属非公有单位的统计工作,采取利用媒体网络、召开会议、上门效劳等形式宣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政策,要把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宣传到位。6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下属非公有单位联系人、联系 名单。同时,要做好申报过程中的政策解答和申报材料填写的指导工作,确保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
绿色通道试点工作的通知
郑人社职称〔2023〕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开展的要求,充分调动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建立健全职称评价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提拱更加有效的人才支撑,根据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精神,并报省职改办批准,现就开展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本原那么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专业、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绿色通道〞评审取得的资格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资格有同等效力。“绿色通道〞评价标准依据我省已制定的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自主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三〕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四〕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五〕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
上工程的主要完成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六〕非理工类、专业不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学历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破格条件申报,除符合相应工作年限外,应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理论知识辩论。
以上任职年限及工作年限均截止到当年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本人可以申请参加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二〕单位考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查、考核推荐,由单位汇总后集中申报。
〔三〕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根据申报人从事专业,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一般采取审查材料、面试辩论、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
〔五〕审核批准。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通过“郑州职称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个月,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资格证书。
五、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使用XX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板块中下载〕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标准打印的XX省年度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2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评审材料一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四〕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从“郑州职称网〞职称用表中下载〕2份,1份装入材料袋,1份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五〕XX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 〞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 。
〔六〕经单位核实、使用XX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标准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25份。
〔七〕参加辩论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九〕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丧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