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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办公用房
管理办法
局办公用房管理方法
范文一:办公用房管理方法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办公用房管理方法
编号:ywb-hq-0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办公用房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参照XX县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东府〔2023〕1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以及电研院有经费投入的事业部。其他电研院持股公司可参照本方法另外制定相关标准。
第二章用房标准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的办公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第四条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20~24平方米执行。
第五条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一、院领导:
院长:使用面积63平方米〔独立办公室〕;副院长: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独立办公室〕;
院长助理:每人使用面积21平方米〔独立办公室〕;
二、各职能部门
部长:每人使用面积21平方米〔独立办公室〕;副部长: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集体办公室〕;副部长以下:每人使用面积7平方米〔集体办公室〕。
三、各事业部
总经理: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独立办公室〕;总经理以下:每人使用面积7平方米〔集体办公室〕。
第三章办公用房申请
第六条电研院各部门、事业部需申请办公用房的,需提交书面报告,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由院务部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院务部按会议决议进行分配并签署用房协议书。需进行搬迁的,由物业办协助搬迁;需进行设备购置的,由公共管理部统筹安排。
第四章附那么
第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本方法实施后,由院务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规划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核,超出上述用房标准的人员,应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尽快进行搬迁。
注:工程负责人按工程的情况,另外制定;特殊岗位单独书面申请签批,技术职称参照薪酬体系同标准配置。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办公用房管理方法
编号:ywb-hq-0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办公用房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参照XX县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东府〔2023〕1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以及电研院有经费投入的事业部。其他电研院持股公司可参照本方法另外制定相关标准。
第二章用房标准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的办公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第四条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编制定员每人平均使用面积为20~24平方米执行。
第五条电研院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一、院领导:
院长:使用面积63平方米〔独立办公室〕;副院长: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独立办公室〕;
院长助理:每人使用面积21平方米〔独立办公室〕;
二、各职能部门
部长:每人使用面积21平方米〔独立办公室〕;副部长: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集体办公室〕;副部长以下:每人使用面积7平方米〔集体办公室〕。
三、各事业部
总经理: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独立办公室〕;总经理以下:每人使用面积7平方米〔集体办公室〕。
第三章办公用房申请
第六条电研院各部门、事业部需申请办公用房的,需提交书面报告,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由院务部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院务部按会议决议进行分配并签署用房协议书。需进行搬迁的,由物业办协助搬迁;需进行设备购置的,由公共管理部统筹安排。
第四章附那么
第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本方法实施后,由院务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规划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核,超出上述用房标准的人员,应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尽快进行搬迁。
注。工程负责人按工程的情况,另外制定;特殊岗位单独书面申请签批,技术职称参照薪酬体系同标准配置。
范文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
根据中支精神和党政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使用
办公楼一楼为营业室,二楼为机房和档案室,三楼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会议室,四楼为行长室、副行长室。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那么,各股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职工要保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闲置办公用房的调配和使用由使用股室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经审核报请支行党组同意前方可实施,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报告用房的用途,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二、平安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办公室在下班后关闭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节假日加班时要告知值班人员。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各科室排班轮流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
卫生间卫生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清理垃圾,卫生清扫人员
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一次,每周消毒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院内由值班人员负责清扫保洁,车库由司机负责清扫保洁。
范文三: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
根据旗委办、政府办在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使用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那么,各办公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二、平安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预防治安事件。各办公室在下班后关闭电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值日人员清扫整理,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卫生间卫生、走廊等。值日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清扫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
范文四: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法
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我委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使用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那么,各部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二、平安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部室在下班后关闭电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招聘一名保洁员清扫整理,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卫生间卫生、会议室、走廊等。保洁员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部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食堂卫生招聘一名保洁员清扫整理,包括公共餐厅、大包厢、小包厢,餐具每天消毒两次。
范文五:XX市体育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法XX市体育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市体育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充分提高行政资源使用效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上级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主要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调整分配、修缮维护、水电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平安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以及广阔机关干部职工应增强大局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爱惜机关办公用房设施,维护机关办公环境和秩序,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平安、舒适的办公环境。
第二章调配与使用管理
第四条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依照“机构编制人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那么,由机关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和楼内办公的局属二级单位使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核定各
使用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
第五条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闲置办公用房调配使用需向局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前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第六条修缮维护机关办公用房,应在保证平安、环保、卫生、节能节水、注重维护和完善办公用房及其设施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统一标准、经济适用〞的原那么,做到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注重完善房屋使用功能,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七条机关大楼内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及水电表〔即。表外局部〕统一由机关事务中心管理维护,各使用科室、二级单位如需增加用电用水设施的,应向机关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由机关事务中心监督实施。严禁私接私改水电管线。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节约意识。节约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度电,随手关闭水龙头、照明开关和用电设备,发现管道漏水应及时告知机关事务中心。严禁使用高耗能电器。
第四章环境卫生与平安管理
第九条机关大楼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机关事务中
心负责管理,确保楼内卫生整洁、美化净化。
第十条各科室、二级单位要自觉搞好室内,做到墙面、地面干净整洁,室内室外清洁明亮,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素质和卫生习惯,保护公用设施。
第十二条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提高平安意识,切实落实平安责任。要围绕“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对办公用房、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作必要的检查和维护,严禁电器长期通电、超负荷运转,发现线路老化或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