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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消防安全
十三
制度
消防平安十三类制度
消防平安培训制度:年度消防平安培训: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两次消防平安培训并在“消防平安户籍化系统〞内系统在线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制度让员工得到辽宁街;本单位、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月度培训。月度培训采取各部门、各种不同的相关人员分别的方式进行开展,根据不同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平安培训,月度培训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开展。
岗前培训。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平安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内容大致相同。
特有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消防部门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考试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并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存档装入消防档案内,并且在开展后立即录入“消防平安平安户籍化系统〞内。
消防平安培训由消防平安管理人负责,保安部队长根据场所火灾危险性制定消防平安培训方案,保安部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消防平安宣传制度。商场营业期间通过张贴消防标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送、等积极向商场经营户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单位实行每月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商管部、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参加,对安保部负责开展的防火巡查工作开展核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存档,并录入“消防平安户籍化〞系统内。各大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组织。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平安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平安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臵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记录的填写与录入系统的情况;消防平安标志的设臵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上述情况开展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以下违反消防平安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催促落实: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占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等行为。并录入户籍系统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内。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并在整改时限内由保安队长进行复查。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队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指定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每天开展的两小时巡查次数为12次。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平安出口、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播送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情况。防火巡查应当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并规定在当日检查后按照防火巡查记录信息录入“户籍化〞系统内。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臵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臵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每日营业结束,要求各商铺经营户负责清扫卫生,去除可能遗留的火种。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对上次进行防火巡查。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平安管理人应当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填写情况和录入户籍化系统的情况。
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标准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播送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丧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每日防巡查、每月防火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平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1、用电平安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平安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平安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假设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缺乏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前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平安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平安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
不离人、人离火灭。
2023、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 。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 ,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 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前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平安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平安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