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翔云镇
开展
计生
村民
自治
记录
翔云镇开展计生村民自治记录
8月15日,翔云镇深化村为主推进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发动会在金安村举行,来自该村方案生育协会会员参加了会议。镇分管副镇长叶至煌、镇计生办主任卓炳元及包村镇干出席会议。会议由金安村支书主持。
金安村位于干翔云镇镇区。多年来,该村计生工作在全镇一直处于先进,计生工作根底良好,202223年以来翔云镇将该村作为全镇方案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方案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方案生育诚信效劳与管理试点工作,翔云镇计生办精心谋化,细致安排,成立了金安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aaa级诚信计生效劳与管理工作分“宣传发动、成立组织;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标准运作、全面实施;总结归纳、完善提高〞四个阶段进行。金安村根据村情,由村民代表会民主讨论设立数个村民自治小组,并在各小组设小组长和育龄妇女信息员。
发动会上,该镇计生办负责人作了发动讲话,金安村负责人带着大家学习了金安村村方案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金安村村方案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会上,村委会与村民自治小组长和育龄妇女信息员签订了签订责任状及合同,并将各组的未婚男女青年和效劳与管理类别花名册分发到位。
该镇分管方案生育副书记叶至煌在会上作了强调讲话。指出:推进方案生育“村为主〞、实施诚信计生效劳一要实行三类管理、兑现奖惩;二要明确责任,按章落实;三要坚持“十抓〞,即是:抓认识到位、抓宣传到位、抓培训到位、抓章程制定、抓合同签订、抓制度建立、抓监督检查、抓工作创新、抓活动开展、抓典型引路。真正使计生工作做到群众满意,以促进全镇人口和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第二篇:计生村民自治公约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村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年月日第次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方案生育工作,搞好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履行全体村民在方案生育中的义务,特制定本公约。
一、自觉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私婚、非婚生育。
二、自觉实行方案生育,不超生、不弃婴溺婴,不非法抱养、送养婴儿。
三、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不侮辱、歧视、虐待女婴和生女婴以及不育的妇女,不做性别鉴定。
四、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方案生育知识教育,按要求参加环(孕)情检查,接受随访效劳,意外怀孕及时申报并采取补救措施,生育孩子后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五、发生脱环、自然流产、出生、婴儿死亡等现象,应在当日如实向村民小组长或村方案生育协会申报情况,特殊情况需做补救手术的,须经村委会审核上报。
六、村委会与每对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自治合同。村民须自觉履行自治合同义务,村委会及时提供相关效劳。
七、本村育龄人口离开居住地30日以上,必须持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到镇计生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流入地以后,寄回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技术效劳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
况报告单。
八、外地育龄人口流入本村,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本村方案生育管理。提供住房的房主,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村委会开展方案生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村建立人口计生工作台账,健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单、征收社会抚养费花名册、外出外来人员登记花名册以及当年的新婚、怀孕、出生、死亡的花名册等。
十、村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低保应给予的优先享受。十
一、计生管理员(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计生效劳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年月日
第三篇:诚信计生村民自治章程xx村方案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实行人口与方案生育依法管理和效劳,推进我村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广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和自我监督的积极性。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效劳〞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建立以全面优质效劳为核心,以群众自觉参与为根底,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方案生育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广阔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开展效劳。
第三条。本章程是方案生育的行为标准,有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监督执行。全体村民,章程面前人人平等,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方案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章程,广阔村民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四条。本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方案生育村民自治目标
第五条:通过全村村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全村村民自觉按照方案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标准自己的婚育行为,自觉接受方案生育管理与效劳,无方案外出生、无大月份引产。
2、全村村民婚育观念有明显的转变,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道德思想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身体素质等有明显提高。
3、全村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按照达标考核的要求,认真完成人口指标任务。实现人口与经济协调开展。
1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建立方案生育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方案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方案生育各项指标及工作完成情况。
第七条。保证方案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每年人均不少于7元,按上级要求配齐方案生育专职干部和宣传员网络,保证宣传效劳阵地的设施齐全,能满足方案生育宣传、效劳的需要。认真落实对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和各项优惠政策。搞好贫困独生子女家庭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村委会与特殊的村民签订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包括: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再婚家庭、人户别离的家庭、因各种原因不能落实长效措施的育龄妇女、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独生子女家庭。
第九条。村委会因领导、组织、投入等原因没有完成与镇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的,每出现一例政策外二孩“月积分〞考核扣绩效工资200元,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扣绩效工资20230元,出现一例多胎加倍处理。并向村民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检讨。
第十条。村委会根据村的经济开展情况逐步调整对独生子家庭的各项优惠政治。
第四章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宣传员职责
第十一条。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受镇方案生育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行使方案生育的职责。
其职责是:
1.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协助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完成人口与方案生育责任目标。
2.利用活动室积极组织育龄妇女开展活动,在各大节日开展好社会大宣传,并针对不同的育龄妇女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与效劳。
3.帮助育龄妇女了解各种避孕方法的原理和优、缺点,指导育龄妇女在“知
2
情〞的根底上选择适合自己的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
4.认真做好“村级工作手册的记录,确保各种帐、卡、册的整齐、标准。
5.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育龄妇女的“现居住地的管理〞工作,及时查验外地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携带寄回的孕检证明。
6.为育龄妇女搞好生殖健康效劳,每年为49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搞好两次b超查体(4月、2023月),并记入健康档案。新婚、孕产、术前、术后的育龄妇女搞好访视效劳,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7.熟悉本村方案生育工作的情况,发现孕情及时做好补救,每半年向方案生育领导小组总结、分析本村方案生育工作一次。
第十二条:按村民的居住片配备宣传员,宣传员要在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对所管片中所有居住的育龄群众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了解她们的需求,并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进行信息反响。
2.做好所管片中育龄妇女的宣传工作,有条件的可组成育龄妇女3-5人集中学习的小组,没有条件的做好入户宣传及有针对性的重点效劳。
3.帮助育龄群众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并协助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组织好所管片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村集中组织的查体活动。
第五章村方案生育协会职责
第十三条。村方案生育协会是协助村党总支、村委会搞好方案生育的群众组织,是实现方案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在村党总支、村委会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带头宣传、效劳、监督活动,促进方案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开展。村方案生育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每个会员小组长负责联系会员。
第十四条:村方案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会员带头宣传方案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带头实行方案生育,带头勤劳致富,联系群众并帮助特困户的独生子女家庭。
2.协助搞好宣传,普及方案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
3.积极开展“三结合〞搞好帮扶
3
及生殖健康效劳。
4.协助村委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开展多项效劳,以稳定群众的底生育水平。
5.参与人口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参与方案生育经费的管理、监督、奖励措施的落实。监督二胎的申报、审批,广泛听取和反响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村方案生育协会活动制度1.例会制度2.学习培训制度3.会员联系户制度
4.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5.评比奖励制度6.会员小组活动制度
第十六条。全面履行“五项〞职能,“三自〞活动开展好,对到达合格小组长和五好会员标准的,有村委会表彰奖励。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劝其退会,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开展壮大会员队伍。
第六章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村民的方案生育权利
村民中15-49岁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1.有依法申请结婚、生育的权利。
2.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有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权利。
3.有享受方案生育效劳的权利。
4.有享受村方案生育优惠政策的权利。
5.有享受方案生育生殖保健的权利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权利。
6.有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7.对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服的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第十八条:村民的义务
1.实行方案生育是村民的义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对于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可有夫妻双方申请,经区人口计
4
生委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积极参加村组织的一切方案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村组织的孕检、生殖健康查体活动。
4.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5.在村方案生育专职干部的指导下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6.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7.对违反方案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自觉接受限制和处分。
第七章
育龄妇女的教育、管理、效劳
第十九条。育龄妇女要按“五期教育〞的阶段自觉到村方案生育活动室参加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要通过播送、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宣传录像盘、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接受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以提高育龄妇女遵守方案生育的自觉性。
第二十条。育龄妇女包括长期在我村居住的育龄妇女要自觉参加村方案生育组织的育龄妇女查体及孕检活动。对应落实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必须在村专职干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