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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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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县度 水污染 防治 行动 实施方案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23)17号)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发(2023)28号)和xx市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23)52号),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开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实施“生态立县〞开展战略,以改善河流海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城乡垃圾处理为重点,系统推进污染物排放全面控制、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不断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和水生态质量,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xx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滦河(xx河段)水质到达水环境功能区划和省、市考核标准;饮马河水质明显改善,到达Ⅴ类水质标准;XX县区东、西沙河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230%,城镇地下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饮用水平安得到有效保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海水浴场水质稳中趋好。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原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强xx县贾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运行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行,2023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4月底前完成环保设施验收。(县城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总磷、总氮不能稳定达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023月底前完成改造,达标排放。(县城建局牵头) 2.新建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加快xx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度,推进机械设备及在线监控设施的采购安装,2023年2023月底投入运行使用,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防止雨污混合增加污水处理厂负荷。(xx工业园区管委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实施xx县中心XX县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a2o+mbr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到达地表iv类水标准,2023年7月底前完工。(县城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及葛条港乡参与) 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县40%的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建局牵头) 3.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街道两侧排污管网建设,杜绝城市污水直排入河。实施学院路北段(1313米)、韩愈大街西延(1905米)、二院路(468米)污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工程,2023年2023月底前完成。(县城建局牵头) 4.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现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2023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到达75%以上。(县城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二)加强工业企业废水的深度治理。 1.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在产玻璃生产企业实现循环冷却水脱盐处理回用;其它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的,必须到达一级a排放标准。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到达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城建局、xx工业园区管委等部门参与) 2.加强饮马河流域涉水企业监管。开展贾河污水处理厂上游排水企业清污分流工作,企业排放废水必须经管网排入贾河污水处理厂,从源头减少废水排放。(县城建局牵头,安山镇、龙家店镇参与) 6月底前,龙家店镇12家非法罗非鱼养殖企业全部依法取缔关停。(龙家店镇政府、县国土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3.加强工业企业污泥处理。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不属于危险废物的,要采用先进技术,做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有效控制污泥造成的污染。(县环保局牵头,县城建局参与) 4.提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6月底前,完成国控、省控水污染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总磷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县环保局牵头)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利用,新建工程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河湖管理范围,留足河道、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岸线保护范围,2023年6月底前制定全县非法挤占河湖(库)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县水务局牵头,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区参与) 2.优化产业开展布局。鼓励开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开展。根据xx省主体功能区划,2023年底前,配合完善xx市产业布局规划(2023-2023年)。(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等部门参与) 3.严格产业环境准入。2023年6月底前,根据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流域水质目标,配合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落实全市范围内的差异化环境准入政策,明确流域、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4.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行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5.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据局部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2023年度的涉水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暂停审批和核准相关行业新建工程。(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四)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研究。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2023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方案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控。(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2.遏制地下水超采。5月底前,饮马河流域内符合取水政策的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取水许可证发放及取水流量计安装工作。全面排查不符合取水政策擅自取水的工业企业,5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并列出擅自取水企业清单,6月底前全部撤除非法取水设施。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xx政函(2023)61号)公布的沿海深层地下水禁采区范围(包括团林乡、刘台庄镇、大蒲河镇、茹荷镇等51.8平方公里范围),开展打击非法凿井开采地下水资源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凿井、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不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拒绝缴纳水资源费等水事违法行为。(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3.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针对存在隐患的污染源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地下水源平安。(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牵头,相关乡镇区参与) 新建、改建和扩建加油站地下油罐一律使用双层油罐。到2023年底前,全县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油罐或完成防渗池设施。(县商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国土局等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4.加强城镇节水。禁止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2023年底前,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加快建设生活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3年底,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县城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5.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2023年底前,辖区内所有通车高速公路效劳区必须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参与) 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参与) 推进微咸水、海水利用,落实省非常规水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微咸水、海水淡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全县中水回用率。(县发改局牵头,县城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6.强化河湖水量调度和生态用水保障。加强河(库)水量调度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工作协调与协商机制。到2023年底前,分地区、分类型、分功能制定基于水质保障和生态保护需求的补水方案;制定实施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对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本地水资源与调入水资源、常规水资源与非常规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县水务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五)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全县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调查,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库,制定入河排污口优化和标准化建设方案;2023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标准化建设,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加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截留纳管建设,逐步减少直接入河排污口;饮马河不得新增排污口。(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城建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2.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河流。未到达水质目标的河流,要制定达标方案,逐一落实到河流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期限。2023年,我县主要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自2023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布治理进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城建局、县农林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区负责落实) 3.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4月底前,完成城市建XX县区河流排污口、未雨污分流的排水口和其他污染源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排污口和污染源,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消除污染隐患,确保2023年城市建成区不出现黑臭水体。(县城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林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及xx镇、城XX县区参与) (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按照划定的禁、限养区范围,依法取缔、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限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包括机械干清粪、漏缝地板等收集设施),固液别离、粪便堆沤、污水厌氧消化、畜禽尸体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沼渣沼液还田利用等综合利用设施,年底前全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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