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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开展
矛盾
调解
实施方案
工商局开展矛盾大调解实施方案
为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根据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通知和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开展新形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重心下移、工作前移,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效劳群众,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的“七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根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托“一会三站〞(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消费争议行政调解站),在城乡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建立常态运行的工商所矛盾纠纷调解室前置运行机制,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2023年,要在全县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全面建立工商所矛盾纠纷调解室。
三、责任主体及工作任务
(一)责任主体
县局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导具有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的工商所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各工商所具体实施。
(二)工作任务
1.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设置调解室工作“窗口〞。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市场实际,因地制宜,在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就近化解矛盾纠纷的地方、区域设立工商所行政调解室工作“窗口〞。
县XX县区以上主要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要依托市场物业管理机构单独设立调解室,由监管该市场的工商干部任调解室主任,市场物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2—3人任调解员。调解室“窗口〞要按照“温馨调解室〞标准标准设置,标识、标牌、调解公示栏内容要统一、醒目。乡镇规模较小的其他农贸市场可依托工商所“消费争议行政调解站〞进行调解。
2.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标准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l)推进网络体系衔接。加强与其他各类调解组织在排查、研判、化解等环节的工作衔接,特别要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发挥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化解矛盾的作用。
(2)整合调解力量。要发动和组织广阔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培育建立一支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行业协会、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分子等为骨干的群众调解员队伍,建立以工商所(消委会)专职干部(人员)为主体的调解工作“分片包干〞帮扶力量,逐步完善“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理,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的基层调解工作自治机制。
(3)完善联动运行机制。建立“七进〞涉及的工商所调解室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快速反响、主动预防和及时调处、化解纠纷和效劳群众等相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排查、调处台帐和调解工作记录、档案完整、标准的工作标准。要把“七进〞涉及的调解室“窗口〞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对群众调解员的分类培训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一线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4)强化工作保障。要把“七进〞涉及的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个案奖励等保障纳入“大调解〞保障体系,建立“七进〞调解室工作成效考评机制、群众调解员选拔鼓励机制和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
3.加强宣传。要把大调解工作“七进〞活动同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大力宣传大调解相关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步骤
“七进〞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制定本局“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逐步落实。2023年6月21日至9月20日,逐步在现有规模性农贸(含批发)市场全面建立工商所矛盾纠纷调解室。
(三)催促检查。从2023年7月起县局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工商所“七进〞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催促检查。
(四)常态管理。2023年1月起,按照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对“七进〞活动建立的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催促,实施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七进〞活动,明确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地方,调解组织及力量、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协调联动运行机制等相关事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坚持效劳为先。“七进〞涉及的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既是矛盾纠纷调解的前置窗口,也是社会效劳和管理的工作平台。要把“七进〞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效劳为先,把调解融入到效劳之中。
(三)突出工作重点。“七进〞调解组织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构建起群众“有诉求找调解室,有争执找调解员〞的就近解决纠纷渠道,切实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纠纷。
(四)严格目标考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把“七进〞工作目标落实,按照实施方案和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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