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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省安委会
工作
要点
安全生产
精编
2023年省安委会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健全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险,不断完善平安生产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平安生产集中整治,全面打牢平安生产根底,扎实提升本质平安水平,切实推动全省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xx振兴开展营造良好平安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抓好平安生产工作
1.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23年全国生产平安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险。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开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平安开展、高质量开展的总开关,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及近年来各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五个不能〞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平安治理、夏秋攻坚等平安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专家参与平安风险防范工作机制。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指导效劳模式、“责任制+清单制〞的隐患整治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党委、政府,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落实平安生产改革开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平安生产领域改革开展的意见中共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平安生产领域改革开展的实施意见,将改革开展事项纳入年度平安生产工作考核,重点抓好2023年13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各地区、省直各相关部门改革任务的催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平安生产领域顶层设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将平安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根本思路,启动平安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平安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2023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省应急管理厅、省开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平安生产责任
5.强化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度省级政府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完善并落实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2023年度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追责问责,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党政纪处分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平安责任制实施方法xx省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实施细那么和xx省平安生产约谈实施方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省安委会办公室、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部门平安监管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平安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部门平安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进一步压实行业平安监管(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平安风险(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形成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地生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平安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平安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标准化创立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鼓励措施,提高企业创立的内生动力。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平安管理根底。加强中省属企业平安生产业绩考核,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中省属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省“一带一路〞境外中资企业工程平安保障机制的作用,积极开展平安风险提醒,加大境外xx籍企业平安风险排查力度,催促境外企业建立健全平安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境外平安保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平安风险防范体系
8.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平安风险。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平安三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善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严格新建危险化学品工程审批,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严格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两个导那么〞,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平安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平安监管,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频发态势(各级党委、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催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平安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平安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矿山平安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快煤炭行业淘汰不符合平安、质量、环保等条件落后产能,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加快列入关闭方案矿井履行相关程序,推动列入升级改造矿井办理工程核准、环评、平安设施设计等手续,督导市(州)政府严格保存煤矿监管监察(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xx煤监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加大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坚决整治地下矿山透水、火灾、坠罐、中毒等平安风险;严格新建尾矿库工程审批,以防溃坝为重点,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综合治理。在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催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各级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沈铁驻长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严厉打击“黑校车〞,全面禁止营转非车辆从事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严查持无效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违法经营行为。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深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平安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各级党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客船、渡船、旅游船平安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各级党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公跨铁〞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沈铁驻长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平安综合治理。紧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博单位、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各级党委、政府,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燃气、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快燃气设施改造,开展地下燃气管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气瓶配送追踪和效劳管理系统,实现对气瓶登记、充装、检验、报废等使用过程和液化气运输、储存、配送等环节的信息化跟踪。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平安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平安防范措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军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平安风险、坚决消除平安隐患(各级党委、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民航xx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各级党委、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部署推动各地区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