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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混合
业经
模式
思考
关于开展混合业经营模式的思考
一、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面临问题
我国金融业的开展,走过了一个“混—分〞的历程。改革开放以后,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自1992年下半年起,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了证券市场,扰乱了金融秩序。为维护金融秩序,使我国金融业健康标准的开展,从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年底,正式提出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来相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金融开展格局。
但从长远看,分业经营不是我国金融业开展趋势。尽管它在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自我风险控制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增强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控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分业经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世界金融开展格局的变化直接威胁中国的分业经营制度。银行传统的存贷款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混业经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的方向。
2.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二、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1.资源共享,降低本钱,提高效率。通过银行间并购,可以撤消大量重复的网点机构,精简人员,共享资源(包括客户资源、硬件资源、人力资源等),变外部竞争为内部竞争,使赢利水平发生质的变化。日本东京银行和三菱银行的合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三菱银行在日本国内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但其国际业务比较薄弱;而东京银行那么是日本最大的外汇银行,也是世界三大外汇银行之一,只是国内业务的根底不够坚实。两家银行合并之后,双方优势互补,提高了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具有明显的业务特色,而自身的资金、人力,国内的客户资源均比较有限,通过并购,有助于做到优势互补,更好地使用各类资源,降低经营本钱,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率。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开展。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和中小机,运作的资金也多是社会消费基金和其它小额资金。这就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不可防止地具有高度投机性。实行混业经营,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银行可以介入证券市场,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证券市场上投资资金和投机资金的比照,大大降低我国证券市场的投机性,、波动性,增加稳定性。此外,银行可以通过较为理性的投资行为影响其他各类投资者,改变其短期投资行为,促使证券市场在平稳中逐步成熟起来。
3.混业经营是迎接参加wto后挑战的现实需要。中国入世后,必须按照gats要求,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和金融效劳领域。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形式涌入我国。这些公司的业务领域可以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它们依托强大的资本实力和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利用在信息共享全面效劳融资便利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抢占国内金融市场份额,我国金融业将受到更多的外来冲击和影响,金融业融合会从外部涉及我国金融市场因此,提高和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已迫在眉睫。我们应在加强专业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根底上大力强化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以便使国内金融机构能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竞争,而实行混业经营那么是关键的第一步。
4.混业经营有助于逐步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机制。实行混业经营后,银行介入证券必然会使中央银行宏观货币政策的效力相应增加,其原因是由于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发生作用,并且更直接更有效,同时也必然会扩大中国几大证券市场的容量规模,使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能够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逐步实现中央银行用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
三、积极应对混业经营的政策建议
(一)微观政策建议:
1.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建立一个由外部监督和公司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全方位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内部控制的根本方式有:
1)组织机构控制。主要的方法是设计并配置合理高效运转的企业内部职能机构,以到达各机构之间既相互配合又彼此制约的目的。
2)人员素质控制。通过人员素质控制,使每个职工能力能适应所在岗位要求,做到各尽所能、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授权审批制度。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充分表达“四只眼睛〞原那么,通过这一制度使各类经济活动及风险在发生之际就能得到协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疏忽加以防患,对恶意加以制止。
4)职务别离制度。对于必须实行互相监督的“不相容职务〞应加以别离,分别由几个部门或部门内不同的人来执行。
5)法规制度控制。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6)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总体上讲,内部审计对各内部控制环节具有检查、监督、评价的职能,是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特殊组成局部。
2.积极拓展中间业务。为了提高竞争力,改变当前业务面狭窄的局面,非常有必要开拓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开展应因地制宜、分阶段进行。
3.充分重视人才的作用和技术的根底作用,利用人才和技术资源进行金融创新。要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必须进行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的创新。人是经济开展中最要的资源。
(二)宏观政策建议:
1.加强金融监管水平。面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新趋势,金融监管部门必须要在更新金融监管观念,加快金融监管体制创新上下功夫,形成一种监管与支持、监管与协调松紧有度,宽严相济的适合市场运作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表现在:
1)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我国国情,可以局部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制度和做法,建立与国际金融制度相融合又相对独立的监管制度、法规,使监管向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开展。制度的改革要循序渐进,慎之又慎,必须有自己的特色,不能全面开放,全盘西化,要在国际金融环境中做到在接轨中完善,开展中改进,开放中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金融健康稳定开展。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现代金融法规。尽快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金融法规,以国际待遇为基准制定并出台一部外资银行法,以利于中外金融机构能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健全的金融法制环境中进行良性竞争开展。
2)加快金融监管业务电子化步伐,强化监管信贷网建设。面对国际金融全球化、网络化的开展趋势,我国金融监管现场的检查已不适应现代金融监管的需要,须尽快转变观念,加快建设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构筑中央到地方的监管网络层,将监管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分类,分解下达各网络监管层,进行实时监控,跟踪分析研究,做到对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反响,高效处置,将金融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监管要从现场监管向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并重转变,做到日常监管以非现场为主,同时辅之以不定期、有针对性的突袭式现场监管检查,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标准我国金融行为,适应国际竞争,增强我国金融的综合竞争能力。
2.选择适当的混业经营模式。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的目标在于通过实现混业的比较利益,从整体上提高金融业运行的效率,这就要求在制度转变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个利益主体并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标准其行为,以保证所提高的效率大于转变带来的本钱上升。
3.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混业经营,使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相互渗透,将使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加大,对机构资金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有较高要求,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投资主体单一的问题,这显然不符合分散风险的要求,需要进行与之相适应的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经营管理不断创新。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单一国家所有制面对着市场经济不断开展,金融不断深化的形势,逐步暴露出其弊端,成为制约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及向经营全能化方向开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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