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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统计局
加大
统计
执法
力度
统计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依法实施统计监督
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效劳经济社会开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县域经济事业开展,县统计部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统计监督。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具体的目标、责任、奖罚方法,分工责任制,使统计执法工作确实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和管理化。二是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对局机关和基层统计报表人员,不定期的举行法律、法规培训练班,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报表观念,提升统计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加强统计监督,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为统计人,统计部门清醒的认识到,统计执法检查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净化数字失真外部环境。要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就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定期执法与不定期执法相结合;重点执法与抽样执法相结合;专业执法与全员执法相结合的原那么,把统计执法贯穿于整个统计活动中,做到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二篇: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创新环境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日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行动。加强主动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扭转被动执法的局面。强化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行业和重要污染源实行分片包干制,加大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切实推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忏悔制,对不执行环境保护根本制度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和抱歉。
(二)实行部门联动,形成环保合力。财政、金融、电力、能源、平安等部门利用政策、税收、金融、信贷、断电等综合手段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到位、迎风作案、违规排污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理,改变“守法本钱高,违法本钱低〞的不利局画。
(三)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监管力度。新设立马坝、管镇、桂五3个环境监察分局,人员要抓紧到位,迅速开展工作,拉长农村环境保护短板,加强对开发区外企业的监管,使城乡环境质量整体进一步好转。
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环境预警、环境应急响应、环境修复等区域环境平安危机防范体系。排污单位要加强自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止发生环境平安事故。县乡政府都要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环境应急工作体系。
以保障饮水平安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202223年全面完XX县区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报批工作。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排污行为和其它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统筹城乡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扩大农村集中供水覆盖面,提高农村受益人口比例。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控体系,建立饮用水源平安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第三篇:加大粮食行政执法力度加大粮食行政执法力度
确保粮食流通市场平安
XX县区粮食局副局长王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市场放开后,政府对粮食流通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流通管理的对象也转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也发生了重要变化。2023年5月,国务院公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县粮食局依据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方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和省、市粮食局有关规定,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标准、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总要求,开展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两年来一直是全市先进单位。但是,在近几年的执法工作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工作难点,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难点和问题严重阻碍着粮食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不及时破解,势必导致粮食执法工作走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歧途,影响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在市场化条件下管理全社会的粮食流通,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全新课题,伴随而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不适〞:
一是观念不适。长期以来,粮食部门实行方案经济,凡事按政策,习惯于行业内部的管理。现在国家公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管
理全社会的粮食流通,观念上一下子难以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转变过来,执法理念淡薄,甚至不会执法;而粮食经营者本身,他们对头戴“大盖帽〞、身穿制服的行政执法人员已经普遍接受,而对粮食管理部门执法却不以为然。
二是人员不适。首先,人员明显缺乏。粮食行政执法大队与监督检查科、业务科为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工作人员只有3人,且身兼数职。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全县的粮食流通管理执法确有困难。其次,职工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都在45岁以上。再次,行政管理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偏低,缺乏专业技能与知识。
三是政策不适。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方法(国粮政[2022]121号)第八条规定:“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资格〞。很显然,这一规定为遍布农村的个体粮贩无证收购粮食开了“绿灯〞,同时也给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带来负面影响。目前,我县除国有粮食企业外,主动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并获通过的个体工商户仅2023家,多为无证收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出无收购资格者收购粮食的,须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分。监督与处分的别离,无疑削弱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地位。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执法工作,我认为要切实领会条例精神,转变思想观念,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明确立法宗旨,确立依法管粮的思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法规。它的公布实施标志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由过去内部管理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领域转变。条例的颁发顺应了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开展趋势,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公布条例,就是为了使改革后的粮食市场放而有序、活而不乱;粮食流通秩序更为标准;切实维护好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平安。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遵守立法宗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依法管粮。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第二,明确以人为本,确立为民管粮的思想。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符合所有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需要,而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涵盖所有社会人。因此,粮食平安,影响全社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待粮食流通管理,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管粮的理念,将自己工作上升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百姓生活正常的高度,时刻想着人民,切实维护好流通秩序,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明确公正意识,确立公平管粮的思想。法律本身就要求公正公平。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公正意识,
公平管粮的理念,对国有粮食企业、非公有制粮食企业,个体经营者一视同仁,对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同等考虑,在制定有关实施措施、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时掌握好尺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根底上采取务实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粮食流通市场平安。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由行业内部管理转为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是法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成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对于这项新生事物,当今社会却鲜为人知,不甚了解,以致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产生疑心、误解,甚至抵触。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国家法律政策未深入人心。为此,各级粮食部门要本着施教于先的原那么,通过播送电视、标语墙报、培训办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之家喻户晓,路人皆知。以宣传落实法规、政策,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思想认识。
二、完善政策,避虚就实。针对粮食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在政策上进一步完善,不断充实。年收购量50吨以下者无须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一是对象难以界定,即使超过50吨者也可化整为零。二是“双重〞管理标准,在法律适用上有失公平。三是主
体庞大、人数众多,容易扰乱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否那么,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就难以到位。
三、健全机构,充实力量。粮食行政管理、执法要名副其实。内设执法机构要统一标准,重新调整,以示严肃。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挑选年纪较轻、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人数在4—6人为宜。
四、理顺体制,净化环境。首先要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使粮食局回归政府序列。其次是针对当前部门职能交叉,社会职责不明的问题,企盼政府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明确社会职责。再次就是执法经费要真正列入财政预算,满足执法需要。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质量
学号:1202326302023235姓名:黄镜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药品无情,宜慎之又慎〞。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食品,人们防病治病离不开药品,食品和药品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历来对食品药品平安工作十分重视,食品药品也成为近年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确保广阔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是摆在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前一项重要的课题。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保证了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杜绝了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创出了工作新亮点。
一是稳固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标准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可追溯和方便易行为原那么,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标准格式文本。重点监督商场、超市从内部连锁配送到自行采购的所有食品,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切实做到票证齐全,台账标准,食品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检验报告有效,食品质量合格;对商场、超市现场制做的熟食制品,催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示配料成分和保质期;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引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围绕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格、有效证件和货源渠道证明建立管理台账制度,建立食品自检室,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对食杂店,重点检查票证档案和进货台账的建立和保管情况。目前,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的17.3万个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2023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这些市场都与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了“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有2023万个市场还建立了质量管理员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全国有269.6万个乡镇食杂店、街道食杂店、社区食杂店2023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
二是强化食品平安专项执法检查。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实不符,囤积居奇、扰乱食品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季节性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平安;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城乡接合部的各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