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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花木残枝﹑残叶的综合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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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花木 综合 应用
花木残枝﹑残叶的综合应用 随着秋天的到来,落叶、枯枝等绿化垃圾大量出现,如何处理它们成为园林从业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燃烧垃圾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空气,而填埋又有可能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破坏。同时,绿化垃圾的汽车运输既增加本钱又造成空气污染。从2022年起,我国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燃烧和填埋绿化垃圾,倡导绿化垃圾就近无公害循环利用。近来,各地通过创新,让绿化垃圾重新焕发新生。 鄢陵:残枝落叶化春泥 2023月29日,许昌鄢陵北国之春花木效劳市场内的绿化垃圾处理站里,工人小王正在处理绿化垃圾。枯枝落叶经过机器碾压后,变成丝絮状的木屑,从出料口喷出。“它1小时能将20立方米的枯枝落叶变成2立方米的粉碎物。〞小王说。 据了解,枯枝落叶并不能立即“化作春泥〞来护木,它们需要两三年才能自然腐化。202223年,市场部尝试借鉴北京顺义地区在202223年对城市绿化垃圾的无公害循环处理方式,并与鄢陵花木协会生物应用研究所合作,开展绿化垃圾无公害循环利用工程,主要解决绿化垃圾粉碎物自然腐化周期长的技术难题。 鄢陵花木协会微生物应用研究所研究员牛负责人说,经过反复研究实验,针对鄢陵冬季寒冷气候,从主要树种中筛选出5至8种能高效分解出纤维素、木质素、果胶微生物菌株的树种,建立堆置腐化的微生物发酵技术,使粉碎物的腐化时间缩短到3至6个月,然后制成有机基质,最终实现无公害循环。制成的有机基质还能起到疏松土壤、保水等良好效果,同时使用高效分解菌种腐化,控制了原本利用鸡粪、羊粪等混合腐化造成的恶臭排放。2023年12月,该项绿化垃圾处理技术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目前,我们已将去年冬天从花农苗圃中收集的8000多立方米绿化垃圾进行了粉碎发酵,生产的有机基质在苗圃内绿地中试用。〞市场部负责人王负责人说。 潢川:蚯蚓吃叶吐肥料 “苗圃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方式很多,以前我们曾经用它沤肥或者压缩做供热燃料。这次我们引进了一种新型环保生物循环利用方式。〞潢川苗木销售中心相关负责人边光说,就是利用蚯蚓来“消化〞苗圃废弃物,让蚯蚓来吃食落叶等园林垃圾。而蚯蚓粪便是有机肥之王,可以投入农田生产“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种植花木等。 “蚯蚓对苗圃废弃物的消化能力,我们也需要实验才能获得。〞潢川苗木销售中心专家高教授表示,之前曾经有科研部门做过实验,二斤蚯蚓一年可将6亩地所产的作物秸秆消化,而且还能产2400斤的蚯蚓粪便。 “目前,我们正在准备蚯蚓处理苗圃废弃物的实验室局部。〞牛经理说,他们已经订做了两个像木柜子一样的蚯蚓处理器。这个蚯蚓处理器分成4层,每层都将放202300条蚯蚓。这样将引进8000条蚯蚓来参与前期实验,看看它们对苗圃废弃物的消化能力。 周口:落叶发电效果好 在河南周口,局部树木落叶已经能够实现无公害处理:先由环卫工人送往 中转站,经压缩后会再送往XX市垃圾燃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用作发电。 “一般从落叶被清扫,到运往垃圾中转站,再到燃烧发电场,整个运输、处理过程根本在2023小时左右。〞XX市垃圾燃烧发电厂副总经理周先生说。不过,该市垃圾处理场已是超负荷运转。据了解,其日均处理能力为1500吨,但现在每天处理的垃圾已经到达了1600吨到1700吨。 今年,XX市将新建两处垃圾燃烧发电厂,方案2023年完工。新厂区投入使用后,日均处理能力在2022吨左右,这将大大缓解XX县区、各区县的垃圾处理压力。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葬花残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局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 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效劳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开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效劳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开展和共享开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平安以及参与社会开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根底、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效劳体 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开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开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催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效劳。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效劳。 第八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气。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播送、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为老年人效劳。 第九条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开展做出突出奉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一条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根底,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 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本资料来源于全国人大网站,具有权威性。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预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预,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存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催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局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局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国家通过根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根本生活。 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根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根本医疗需要。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局部,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方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效劳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效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权益。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效劳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效劳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心等效劳。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效劳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五十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老年医学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促进老年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各种形式 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 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第五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老龄产业,将老龄产业列入国家扶持行业 目录。扶持和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用品和提供相关的效劳。 第五章社会优待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方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给予同等优待。 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 第五十五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效劳所和其他法律效劳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效劳。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效劳。提倡为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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