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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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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广东省 农业厅 绿色食品 审查 实施细则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那么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那么的具体实施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是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那么,欢送阅读!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那么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绿色食品续展审核改革工作,保障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开展,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开展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查工作实施方法(中绿认(2023)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 广东省绿色食品开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畜禽产品及其加工品、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蜂产品外的绿色食品续展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审核、书面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市)工作机构〞)承当本辖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以下简称“标志使用人〞)续展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参与由省中心组织的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 绿色食品续展是指绿色食品证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 承当绿色食品续展审查任务的地(市)级工作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绿色食品工作部门和负责领导;   (二)有二位以上获得绿色食品检查员资格的检查员,且能从事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工作;   (三)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专业符合续展申请专业需要。   第七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应在绿色食品证书到期3个月前将续展申报材料报地(市)工作机构。   第八条 地(市)级工作机构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标准的要求,自收到标志使用人的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组织至少1名检查员对续展材料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向标志使用人发出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1)。   第九条 对续展材料不完善的,标志使用人应在地(市)级工作机构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续展。   第十条 续展材料合格,地(市)级工作机构应向省中心上报现场检查方案,由省中心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并组织由省市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参加的现场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应在作物生长期内实施。对于季节性比拟强的产品,地(市)级工作机构应根据其生长期和季节性提前做好现场检查方案和产品检测安排。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并填报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和提供符合要求的现场检查照片和会议签到表。   第十三条 地(市)级工作机构应对续展材料、现场检查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汇总,务必确保续展申请材料完备有效,并于证书到期前2个月上报省中心。   第十四条 省中心收到地(市)级工作机构上报的续展申请材料后,应进行登记编号,并组织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标准性审核。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省中心向地(市)级工作机构发送绿色食品续展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3);对不符合绿色食品续展时限或生产要求的,不予通过。   第十五条 省中心应在证书有效期满二十五个工作日前组织检查员完成对地(市)级工作机构上报的续展材料、现场检查材料、产品检验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填写绿色食品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并将合格的续展申请材料原件报送部中心备案,同时完成网上报送。   第十六条 部中心依据省中心绿色食品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和监督抽查做出是否准予续展颁证决定。   第十七条 证书办理依据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方法和绿色食品颁证程序(农绿标(2023)21号)执行。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检查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向部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部中心确认,续展检查应在证书有效期后三个月内实施。   第十九条 省中心对各地工作机构的续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申报的时效性、检查的标准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条 本细那么由广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绿色食品的特征  强调产品出自最正确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人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素的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根底条件。   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监控。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贮藏及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水平和技术含量。   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方法和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方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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