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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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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大气污染 防治 实施方案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根据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3年)(xx府(2023)6号)、xx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方法(xx府办(2023)61号)及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3年)(xx府(2023)81号)、xx市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3)(xx府办(2023)13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我镇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生态环保工作要求,遵循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升级转型理念,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为核心,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社会共治〞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底数,科学制定臭氧、pm2.5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策略,实施精准治污。重点突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管控,持续实施夏季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通过完善政策,强化措施,进一步健全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开展。 二、年度目标 (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到达85%以上。 2、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与2023年相比实现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到达35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2023)年均浓度到达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臭氧年评价值浓度17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 (二)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要求,vocs排放总量得到削减。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工程准入管理,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 1、严格控制新建工程。加强重污染行业准入管理。禁止新、扩建钢铁、石化、水泥(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工程除外)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工程,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锅炉环境保护管控规定(东环(2023)114号)和xx市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3)(东府办(2023)131号)要求,加强工业锅炉和vocs重点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工业锅炉和vocs区域限批政策。原那么上不再审批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35蒸吨以上必须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必须满足超洁净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按照禁止准入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的要求,加强vocs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准入控制。(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贸办、质监站) 2、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主要污染物削减替代政策。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建设工程,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2023年底前完成vocs重点行业污染源调查,核定vocs排放总量,实施vocs总量控制政策,对不同控制区域的vocs行业准入实施“2倍削减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探索开展扬尘总量控制研究。(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二)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3、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煤炭消费总量管理统计核算体系,通过燃用洁净煤、改用清洁能源、提高燃料燃烧效率等措施,削减锅炉高污染燃料消耗量,实现煤炭消耗总量逐年减量目标。实施新建燃煤锅炉工程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新建工程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到达国际先进水平,新建耗煤工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替代规模应来源于我XX县区,在开工建设前落实煤炭替代方案,明确煤炭替代来源和替代削减量。加强对煤炭替代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到达方案目标要求的工程不予环保竣工验收和暂停投产运行。2023年全镇年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23年水平。(责任单位:经贸办) 4、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重点工业园根本气化的目标,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天然气管道通达全镇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强化燃气平安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平安主体责任,实现应用燃气平安网络监控系统全覆盖。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非化石燃料和天然气消费比重。(责任单位:经贸办、城管分局) 5、加强燃料品质控制。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方法和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炭经营监管的实施细那么的通知,严格控制煤炭硫分、灰分,推广使用优质洁净煤,减少中灰煤、中硫煤使用。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加强对销售燃料监管,销售、使用燃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定期开展煤炭销售单位检查,大力打击销售劣质燃料的行为。催促锅炉单位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煤质管理。(责任单位:经贸办、商务办、质监站、工商分局)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 6、优化产业布局。把生态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作为经济社会开展的根底,实施差异化产业政策,科学引导全市产业合理开展和布局。结合我镇污染防控重点,进一步优化vocs重点行业产业开展和布局。对建成区内污染企业开展排查和清理,确保建成区无钢铁、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责任单位:经贸办、环保分局) 7、压缩过剩产能。实施xx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23-2023年),严格按照企业投资工程准入负面清单做好产能过剩行业工程管理,严控过剩产能。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工程排查,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制订限期整改方案,分类处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工程,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工程清理。(责任单位:经贸办、城管分局) 8、淘汰落后产能。完成省下达的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继续推行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和引导退出工作,引导推动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开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落实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淘汰和转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家具、造纸、印染和制革企业。(责任单位:经贸办、环保分局) (四)推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 9、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根据xx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安排,2023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完成率到达70%。加强vocs重点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鼓励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先进的密闭生产工艺,强化生产、运输、进出料、枯燥以及采样等环节的vocs控制,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贸办) 2023、推动绿色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绿色供应链示范工程建设。选择典型的vocs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鼓励企业把节能环保等“绿色因素〞融入整个供应链管理,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等每一个环节都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同时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认证〞,采用资金奖励、市场引导等方式,促进行业自律自治。(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贸办) 11、实施节能工程。继续实施加工贸易企业能效提升方案。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实施锅炉能效提升方案,推动所有符合环保政策的燃煤工业锅炉进行能效测试和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商务办、质监站、环保分局) 12、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开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镇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和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 13、推广使用环保建筑材料。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或低挥发性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应优先选用绿色建材。(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党政办) (五)强化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4、强化工业vocs污染整治。2023年4月底前,明确家具、制鞋行业“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整治标准及名单,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底前,根本完成家具、制鞋行业“三个一批〞整治任务。2023年7月1日起,集装箱制造企业执行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水性环保涂料涂装工艺。2023年底前完成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80%以上企业的治理,完成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外表涂装)企业vocs综合整治。(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15、深化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对工业和生活锅炉进行重新排查,摸清现有锅炉情况,对遗漏锅炉进行分类处理。研究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23年底前,完成全镇2023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火力发电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2023年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外)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推进2023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与7mw以上燃煤热水锅炉企业开展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责任单位:环保分局、质监站) 16、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开展全镇餐饮业油烟污染源排查,建立重点餐饮业油烟监管源名录,2023年底完成镇中心区大型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露天烧烤和产生油烟的露天餐饮加工污染源控制管理。定期开展针对重点区域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餐饮加工专项清查联合行动。(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城管分局、食药监站) (六)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17、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开展战略,优化布设公交线网,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全镇各级道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且确保道路平整、连续,沿途绿化、照明等设施完备。加快各行业老旧车辆更新,完善配套根底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效劳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2023年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其余2023%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公共效劳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交通分局、经贸办、城管分局、规划所) 18、促进黄标车淘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进一步清理压缩黄标车剩余量,确保实现根本淘汰。建立完善覆盖全镇的黄标车抓拍系统,增加电子警察卡口。(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商务办、宣教办、财政分局、党政办) 19、加强油品检查和油气回收监管。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组织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强化对车用油品质量控制。定期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工商分局、环保分局、经贸办) 20、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调查及对策研究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分局、规划建设办、农林水务办、城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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