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鼓励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鼓励机制,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溧委组通[2023]23号),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区卫生局机关实行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那么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全面学习,加强岗位交流,推进能上能下,鼓励局机关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发奋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卫生干部队伍,为全区卫生事业的全面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竞争上岗工作在区委组织部领导下,由局党委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那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那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那么;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依法办事原那么。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局机关现有职位数14名,其中正职12名,副职2名。红十字会秘书长由于已经红十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岗位不再竞岗,主要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由于客观因素,公共卫生科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办)副主任(副科级)两个岗位此次暂缓竞岗,其他11个职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分别是:1.局办公室主任1名;2.局人教科科长1名;3.局财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4.局医政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5.局食品平安与卫生监督科科长1名;6.局药物政策与监管科(药品采购中心)科长1名;7.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1名;8.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长1名;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办)副主任1名(正科级1名)。局机关职位按竞争具体职位方式进行,实际任用根据岗位空缺及考察情况研究后确定。三、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条件根据区区镇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局机关和系统中层干部的现状,确定以下范围和条件:(一)范围在全区卫生系统范围内选拔。(二)条件1.根本条件参加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根本条件。2.资格条件(1)参加竞争对象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2)竞争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6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