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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开展
一事
筹资
专项
清理
工作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关于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23]193号)文件精神,经县领导批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专项清理内容
专项清理的重点为2023—2023年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主要围绕制度建设、议事程序、方案审核、组织实施、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监管制度建设。包括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民负担监管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一事一议管理方法和监管制度建设情况等。
(二)一事一议范围。包括议事范围是否控制在村内户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工程、负债建设的工程、经营性的工程是否超范围纳入议事范围等。
(三)筹资筹劳情况:包括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限额及申报备案情况,超标准筹资筹劳情况,以资代劳是否坚持农民自愿申请,以资代劳工价是否超过政策规定,
是否存在强行或平摊以资代劳等。
(四)民主议事程序。包括召开村民会议、会议记录、民主表决等情况。
(五)议事工程审核。包括议事工程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情况、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含县综改办)复审批复情况等。
(六)工程组织实施。包括议事工程管理监督、议事工程发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管理、管护制度等情况。
(七)筹集资金管理。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情况,村帐乡代管、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执行情况,以及一事一议资金核算、管理和审计情况,财政奖补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八)违规案件查处。包括超标准超范围违规议事件数及金额,纠正违规议事件数、金额及查处情况。
二、专项清理方式
专项清理采取全面自查和上级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县、乡两级重点检查议事范围、议事程序、限额标准、筹资筹劳方案审核程序的执行情况和所筹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在各乡镇自查自纠根底上,县农业局(县农负办)、县财政局(综改办)XX县区监察局(县纠风办)将组织抽查,重点抽查一事一议管理方法、筹资筹
劳限额标准、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省,市级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专项清理步骤
各乡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由各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农业局(农负办)、财政局(综改办)和监察局(纠风办)具体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12月20日前)。研究制定本县(区)范围内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发动部署乡镇全面开展清理工作。
(二)清理排查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集中进行专项清理,通过座谈、走访、查看账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排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标准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10日)。对清理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违规筹资筹劳的,要按照川办发[2023]2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整改。但凡违规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要按照农民负担问题的处理原那么,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各乡
镇要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剖析存在问题,健全监管制度,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3年1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县农负办)、县财政局XX县区监察局(县纠风办)。
县上将于2023年2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清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专项清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指导,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调。专项清理中要加强与开展改革、交通、水利、教育、民政、住建、计生等相关涉农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清理工作。
(三)构建监管机制。各乡镇要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体系,尽快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民负担监管制。
(四)加大查处力度。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检查与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坚决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以及擅自改变用途,平调、截留、挪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二篇:公路硬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公路硬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表达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XX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方法和XX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筹资筹劳原那么、对象
1、筹资筹劳原那么。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公开公平的原那么。
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及受益人口。
二、筹资筹劳范围
本次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农田水利(或道路桥梁、村庄整治、环境卫生、农村电网改造、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工程等)集体公益事业。
三、筹资筹劳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总人口人,劳动力人,公益事业建设工程为巷道硬化,概算总额元,工程建设理由:村民出行困难。
资金筹集:
1、国拨专款36万元;
2、工程申请财政奖补25万元;
3、村集体投入13.6万元;
4、按照筹资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和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的规定,村民需筹资工程缺额资金24000元,人均15元。
四、筹资筹劳程序
1、提出事项。本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或1/10村民和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形成方案。由村委会向村民公告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经城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复审。
4、公布方案。经市减负办复审后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公布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建立领导机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搞好筹资筹劳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
1、资金管理。筹资实行单独核算、专用收据、专款专用,假设有结余、结转下年度用于兴办其他公益事业,假设有缺口,可转下年度筹集。
2、工程决算管理。筹资筹劳单项工程竣工并形成的决算,在15个工作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
(二)使用监督
1、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我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纳入村级财务代管范围,对违规筹资筹劳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令限期纠正,并催促其及时退还所筹资金,或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2、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的村民、要批评教育并催促其履行。
七、本次筹资筹劳与工程实施同时进行,工程工程对外公开招投标,村领导小组全程监管,工程质量验收邀请上级组织验收。
八、本实施方案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减负办审批后实行。
第三篇。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自农业部出台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方法,对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缺乏,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产生了积极作用。用好用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引导农民自愿通过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力度,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开展的重要课题。但“一事一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村级“一事一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局部村干部有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的愿望和积极性,但有的干部怕麻烦,不愿深入群众进行引导,造成局部村有事不议;有的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和凝聚力,所议事项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而无法实施;有的担忧自己利益受损失,反对搞“一事一议〞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二是召集会议难度大。由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等群体,他们当中大局部人素质较低,对“一事一议〞缺乏参与热情。因此,要组织本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参加会议是一件难事。
三是拟议事项难议定。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参政议事能力有高有低,思想认识不够,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应由国家承担。还有的对自己或本家、本屯有利的事就举手赞成,反之就反对,意见很难统一,有事难议,议而不决。
四是筹资额小且难到位。由于农村“一事一议〞普遍涉及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资金量需求量大的根底设施建设,农民本身不很富裕,筹资筹劳又不能超政策标准,因而靠一个村或一个社的农民筹资筹劳不能满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局部参会人员不同意所议事项,往往不予执行,引发连锁反响,引发已交资金村民的不满,最终使所议事项预筹资金难以全额到位。
二、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根底,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针对农村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措施,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的政策规定;增强效劳意识,转变工作方式,彻底改变过去的行政命令为效劳型,真正实现干部的角色转换,紧紧扣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效劳群众〞这条主线,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提高操作透明度,从议事各个环节着手,逐笔公示,让群众了解工程工程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让农民群众对筹资款项交得舒心,用得放心。二是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播送、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及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农民群众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可以通过反面事例引导教育广阔农民群众,“一事一议〞不是加重农民负担,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通过“一事一议〞这个正确的渠道筹资,自觉地支持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齐心协力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2、出台政策,制定约束农民履行应尽义务的具体方法。目前对不尽义务的农民,按照国家政策,国家对农民的直补资金不允许扣缴,其所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村级收回,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建议国家和省能够尽快研究制定约束农民履行义务的具体政策和方法。
3、加大力度,增加国家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拮据,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农业根底设施建设主要靠国家和农民投入来完成。近年来尽管国家和省增加了支农资金投入,但对各地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农民“一事一议〞筹资来搞公益事业建设,只是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措施,要合理界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民筹资筹劳的范围。主要以承担村级道路和绝大多数农民受益的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