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寄宿生
生活
补贴
发放
方案
寄宿生生活补贴发放方案
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发放工作,让党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根据国家和省市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薛忠杰同志任组长,总务主任陈向同志任副组长、会计、出纳、班主任任组员。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25元。
三、贫困寄宿生的界定
1、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2、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6、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家庭学生。
7、在校无重大违纪及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四、建立贫困学生档案2
学校开学初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排查摸底,并清楚学生姓名所在班、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经济状况及贫困原因、联系 等情况、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五、评定发放工作程序
1、宣传资助政策。每学期初将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张贴,让每位学生家长心知肚明资助对象、标准、评定方法。
2、提交申请,补助对象每学期期末评定一次,首先由学生监护人填写盘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要经班主任签字并盖学校公章,然后交何奎处。
3、评审。学校根据中心校下达的资助名额,按贫困学生比例分到各班,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班及任课教师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先各班评选,认真摸排,确定资助对象,再报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结合贫困学生台账审核通过,最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4、公示。学校把核实后的名单张榜公示七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并没举报投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学校领导小组将深入村组调查、核实,三日内作出答复,并据情修正。
5、发放。公示无异议,学校按审定、受助名单和金额直接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受助学生,由邮政蓄储银行直接将补助打到学生或家长卡上。
六、工作要求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3
那么,标准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补助不得轮流享受,不降低标准,不得拖延时间,不得在工作中降低要求减少环节。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凡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发现后学校将从严查处。
石桥镇新街中学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寄宿生生活补贴发放方案[1]乐民镇第二中学寄宿生生活补贴评定、发放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发放工作,让党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根据国家和省市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薛忠杰同志任组长,总务主任陈向同志任副组长、会计、出纳、班主任任组员。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25元。
三、贫困寄宿生的界定
1、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2、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6、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家庭学生。
7、在校无重大违纪及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四、建立贫困学生档案2
学校开学初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排查摸底,并清楚学生姓名所在班、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经济状况及贫困原因、联系 等情况、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五、评定发放工作程序
1、宣传资助政策。每学期初将盘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张贴,让每位学生家长心知肚明资助对象、标准、评定方法。
2、提交申请,补助对象每学期期末评定一次,首先由学生监护人填写盘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要经所在村委会签字盖章。然后交各自班主任处。
3、评审。学校根据中心校下达的资助名额,按贫困学生比例分到各班,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班班及任课教师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先各班评选,认真摸排,确定资助对象,再报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结合贫困学生台账审核通过,最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4、公示。学校把核实后的名单张榜公示七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并没举报投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学校领导小组将深入村组调查、核实,三日内作出答复,并据情修正。
5、发放。公示无异议,学校按审定、受助名单和金额直接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组受助学生,由学生家长凭户籍簿在学校财务室签字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3
学生切身利益,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那么,标准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2、补助不得轮流享受,不降低标准,不得拖延时间,不得在工作中降低要求减少环节。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凡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发现后学校将从严查处。
乐民镇第二中学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第三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元厚小学2023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飞张忠贵
副组长:付向平牟开富
成员。肖佑何何伟峰钱春雷邓代兴代华铧张良孝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袁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张忠贵付向平牟开富
成员: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x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23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2人一(2)班:12人一(3)班:12人
二(1)班:16人二(2)班:18人
三(1)班:14人三(2)班:16人三(3)班:16人
四(1)班:16人四(2)班:16人五(1)班:16人五(2)班:18人六(1)班:10人六(2)班:18人
桂林小学:11人
大群小学:19人
前进小学:14人
板桥小学:56人
五柱峰小学:40人
总合计: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但凡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局部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