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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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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 公安机关 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 少数 专项 教育工作 会议 讲话
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纪委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贯彻省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的部署,对2017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建设进行部署。将这两项工作合并部署,是因为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班子建设是关键;领导干部既要作表率、发挥引领作用,又要敢管善管,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实效。刚才,甘梅同志代表局党委总结了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了各县(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以及全州公安工作综合评价情况,总结全面、分析具体;小兵同志代表局党委对“关键少数”专项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观看了督察支队一季度暗访视频,请涉及到相关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亲自过问,落实督促问题整改,于4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州局党委。下面,我再讲强调三点意见:   一、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2016年,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五大亮点。亮点一:落实“两个责任”措施更加具体。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了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签字背书、布置安排、检查考核内容详实,条款明确;会前学纪、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分管领导履行责任每月具体化。亮点二: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壤塘民警丢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问题以及红原看守所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后,州局及时召开全州专题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州局和理县、松潘、马尔康市等县(市)局组织民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现场直观接受教育,对信访举报多、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系统民警开展警示谈话、提醒谈话,在每个节假日、重点时段利用微信、短信等向全体民警发温馨提示,警钟先鸣、警钟长鸣。亮点三:监察督察手段更加优化、问题整改有成效。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公安厅巡视、交叉检查、片区汇报等手段有效结合,确保每个月有一个督导组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制作成专题片通报全州,督促整改。全年共检查督察部门230余个,整改共性问题31个。亮点四:监督手段更加多样、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创新“平台+媒体+群众+纪检”监督模式,以社会综合评价系统为基础,以12389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系统为平台,以“平安阿坝”公众微信号为展台,以新闻发布会、各类联席会为辅助,全方位接受群众对公安民警执法执勤、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6年群众举报投诉较去年下降69%,今年州两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提案继续下降,“吃喝风”、公车私用等不良风气明显减少,“三公”经费、会议费明显减少。亮点五:“一案双查”更加严明、“四种形态”运用日趋常态。今年,州局对壤塘“12.30”案件、红原民警兰俊违纪案、茂县看守所违规会见案、州局职工陈俊违法案件中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和调离原岗位、通报批评、函询、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组织处理,红脸出汗、谈话函询逐步成为常态。   二、认清短板和顽疾,增强忧患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有五大短板: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平衡。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个别县(市)局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由局长政委以及纪委督察抓就行了,部分党委成员履行警示教育责任、落实谈话制度不力,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只部署不检查、不督促;甚至不部署、无台帐;大多数党支部没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没有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州局部分支部负责人对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不支持、不督促甚至不过问,有的支部兼职纪检监察员长期空缺也不会增补;有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形同虚设,研究部门招投标等重大事项也不通知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部分纪检干部怕得罪人,不敢说、不敢管、不愿说、不愿管、不会管。对早发现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存在“睁眼瞎”或“灯下黑”的现象;对本局、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不思考、不分析、不研究、不建议,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通过各种渠道举报反映的线索比较集中。首先是问题集中,全州接到的举报总量不多,仅26条,但50%反映民警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乱罚款,执法不规范,出警不及时,态度蛮横,协勤人员吃、拿、卡、要等。其次是警种集中,交警系统、监管系统比较多。在全省范围看,治安系统最多。三是受纪律处分人数有所增加,受重处分占比大。去年以来,我州公安民警、工勤人员受到纪律处分12人,较前年增加3人。其中受重处分7人,占总数的58%。有将手机带入监管场所供在押人员串供的,有在省厅战训基地宿舍吸毒的,有介绍买卖赃车的。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差距大。从检察院反馈的信息和涉案财物审计中发现,我州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执勤、涉案财物管理、如实立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办案质量差,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案件退而不侦、取保候审保而不侦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信息化运用程度差。民警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信息化意识不强,运用水平低,分配的高权限数字身份证,近半数长期零查询。警综平台运用得不好。   我们还存在三大顽疾:一是民警勇争一流的意识不强。过分强调高原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客观因素,安于现状,争先创优积极性不高,勇争一流信心不足,得过且过。二是枪、车、酒、赌等老大难问题顽固存在。如:壤塘民警丢枪案发生后,全州对枪支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要求,但在去年11月的交叉检查中,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一月一审批制度大多数县没有落实。去年9月,州局督察中发现阿坝县局查理派出所枪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但在11月的交叉检查中,发现该所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虽然三令五申不准酒后驾车,但黑水县局仍有派出所长在成都酒后驾车被挡获。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如:若尔盖县局班佑派出所去年1月检查中发现内务差,在11月的检查中发现该所仍然脏乱差。汶川、茂县、金川、黑水、红原看守所安全隐患问题或不严格落实会见制度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凡是州局在去年在同一个单位两次检查都发现同样问题的,局长政委要亲自过问,于4月25日前写出专报,我要了解上述小问题屡查、屡发现、屡不改的原因。希望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全体民警,对发生在本单位、本人身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不能麻木不仁、见惯不怪。   三、全面从严治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   2017年,我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带头作表率,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阿坝公安队伍。具体有五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党委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5项监督责任。州县(市)公安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组)要切实知责明责,认真履职尽责,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纳入述责述廉、纳入签字背书、约谈函询重要内容。要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二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负责、不担当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对管党治警不力的要落实“一案双查”,即: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坚决克服和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打折扣甚至敷衍塞责等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一要严明党纪警规,推进队伍作风建设。筑牢“四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省州各级党委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逗硬落实“两准则三条例”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纪律规定得到刚性执行;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特别是要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等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专项整治。二要持续加大从严执纪力度,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方面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方法,见到苗头就打招呼,看到问题及时提醒,运用好组织处理、职务调整等手段,防微杜渐,最大程度地防范民警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早发现、早处理,此时问题小、处理轻,是保护民警。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拒不姑息。   (三)以防为主,强化队伍警示教育管理。一要整合州县纪检监察、督察警力,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暗访为主,加强纪检监察和日常警务督察,并通过运用函询、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切实解决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同问题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坚决防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二要深化队伍廉政风险点排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要按照高、中、低3个层次,科学评估和划定廉政风险管理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持惩防工作不放松。紧紧抓住枪、车、酒等老大难问题和内务管理、规范执法、涉案财物管理、民警执勤备勤、辅警人员管理以及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前移监督教育关口,推进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整治破坏执法公正、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安纪检部门不要等大案上门,要主动查小节不端,发现问题要全局通报,明确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对于再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依旧的,一定要问责,让当事人、当身边的同事受到教育。防止小病不医,大病难治。唯有如此,才能防微杜渐,树立阿坝公安良好形象。四要突出监督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两类:领导干部;与群众面对面的一线执法勤务部门的民警与辅警。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萌芽,往往从不规范开始,去年出现的几起有影响的案事件,如壤塘民警丢枪案、红原与茂县看守所问题等,都是因为有规矩不执行造成的。州局党委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件大事,内部管理规范是基础,执法规范是关键,服务规范是提档升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立规矩、守规范入手。最近州局党委部署“两禁一达标”,既将制定出台执法规范化标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州公安机关务必认真抓好落实,纪检督察部门要围绕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   (四)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改进公安综合评价工作。去年省厅组织第三方对全省公安工作综合测评,阿坝公安列全省21个市州最后一名。这与全州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不成正比,与阿坝公安取得的成绩不成正比,与阿坝州公安局在省厅和州委州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靠前的名次不相符。说明我们唱了一台大戏,费了劲,但戏不好看,观众不喝彩;说明我们重视了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评价,忽略了群众的评价;说明了我们抓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要从整改第三方测评反映的问题入手,推进此项工作,有的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要先改先报;各县市局要于6月底前,将全部问题整改并报州局。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是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省公安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虽然今年省厅针对甘孜阿坝在占比上作了调整,但其地位仍然举足轻重,州县(市)公安机关,特别是“一把手”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队伍作风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亲自督促,认真整改。二要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完善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信息化程度高。按照省公安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是完善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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