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法制宣扬与法律救济实施方案2023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法治〞建设的全面推动年。今年活动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心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紧紧围绕科学进展这个主题,扎实推动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扬,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开展,全面落实县法律救济为民办实事工程。特制定2023年县春季法制宣扬、法律救济“乡乡行〞活动方案:一、活动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21日2二、活动支配今年的春季法制宣扬、法律救济“乡乡行〞活动,各司法所自行组织,县普法办将择其1-2两个乡镇(区)进行。三、参与活动单位领导及人员1、带队领导:2、单位及人员:四、活动要求1、各司法所要将春季法制宣扬、法律救济“乡乡行〞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协调乡镇(区)各部门的力量参入到本次活动,形成强有力地工作合力。32、活动场地要选择在乡镇(区)街道人口集中的地方,各司法所自行预备好宣扬条幅、宣扬资料等宣扬必需品。活动期间和结束后,要将活动图片、报道材料及活动总结准时报送县普法办。3、县普法办择其的乡镇(区),由县普法提前告知其司法所做好预备。本次活动到各乡镇(区)及工作人员具体召集、车辆支配、照相等工作由王行勇、冯识负责。4、各参与单位的参与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特殊状况需请假时,请与带队领导联系,说明状况后由带队领导许假。每天8:20到司法局门前集合上车,不得延误。5、因天气等特殊状况到乡镇(区)的活动时间如有变动,4带队领导支配具体召集工作人员,由召集工作人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