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承德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承德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冀政办函(2023)100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23)2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效劳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效劳,提高效劳效能,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二、实施范围(一)县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单位);(三)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四)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市本级机构。此次责任清单实施范围不包括群众团体、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三、工作任务部门责任清单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公共效劳事项四个方面。(一)梳理部门职责。以职责法定为原那么,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标准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开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明确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效劳供给。(二)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平安、平安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三)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