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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育系统
工作
意见
2023年教育系统督查工作意见
一、督查目的
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程、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催促、检查、协调、反响等手段,准时了解状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教育体育局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进展。
二、督查范围
(一)负责对局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督查。
(二)负责对教育体育局的重大决策、重要确定、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
(三)负责对事关民计民生、社会反映较多、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媒体、信访热点教育问题进行督查。
(四)负责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行督查。
(五)负责对督查中觉察的工作落实不力、推动缓慢及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等问题向局长室提出处理建议。
(六)负责其他重要事项的催促检查。
三、督查原那么
(一)依法督查原那么。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开展工作,确保令行禁止,切实履行催促检查职能。
(二)归口办理原那么。由局监察室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涉及多科室办的督查事项,按局主要领导批示或由局监察室指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
(三)实事求是原那么。坚持实事求是,留意调查争辩,全面、精确 地了解和反映状况,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决策供应依据。
(四)讲求时效原那么。依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督查雷厉风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因特殊状况未能按期办结的,要准时说明状况和缘由,抓紧催办。
(五)有过必究原那么。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力的直接责任人,向局务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赐予相应处理。
四、督查程序
(一)立项交办。对纳入督查范围的事项,以一事一立、便于操作为原那么,准时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账,明确督办事项的主办、协办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目标和时限要求,并将任务准时下达至相关单位。
(二)跟踪督查。督查任务下达后,要紧扣时间节点,深化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冲突,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中觉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乐观主动协调解决;对于自身职能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局主要领导或是条线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检查催办。比照台账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全部滞后的事项,由局监察室下发催办提示单,责成责任单位加大推动力度,加快推动进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完成序时进度。
(四)报告反响。督查事项报告由承办单位负责,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办结报告应协商全都,由主办单位负责。全部督查事项报告应准时汇总整理,分别上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五)通报批判。对责任单位在规定完成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以及到期未报告反响落实状况的,要查清缘由,分清责任,准时予以通报批判,并由局监察室或职能科室拟定处理意见报局纪委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督查方法
(一)书面督查。通过下发督查通知单、督查交办单、催办提示单等方式,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的办理状况进行检查。
(二)现场督查。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直接进行现场督查,同时可实行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精确 把握第一手资料。
(三)会办督查。对涉及多个职能科室、状况简洁的督查事项,局监察室组织相关科室,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会办。
(四)网络督查。依托“铭锐〞网络平台,对督查事项办理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实时通报。
六、督查工作制度
(一)交催办制度。对立项督查事项,准时分解任务,建立台账,明确督办事项的主办、协办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目标和时限要求,向相关单位下达督查交办单。定期对纳入督查台账的相关工作落实状况进行梳理,对未准时落实或是落实滞后的事项由局监察室向有关责任单位下达催办提示单,实行紧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准时落实到位。
(二)例会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滞后)推动会,对未达序时进度的工作在会议上予以通报,点评分析缘由,集中解决问题。局监察室可以依据督办工作推动状况,按月提请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召开项目会办交办会。
(三)进度调整审批制度。对于需调整推动进度的项目,须由项目责任单位形成书面调整报告,报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送局监察室备案调整,在报告送达前仍按原进度督查。
(四)黄名单制度。对列入督查的重大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得分在最终的将被纳入黄名单,作为督查督办重点对象,局纪委对其进行约谈;对第三次未落实或落实滞后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由局监察室责令其在教育系统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对工作不落实,影响进展、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局监察室提请局务会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处理;对在督查中觉察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处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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