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市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卫生管理,保障建筑民工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消毒管理方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管道建设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园林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现场活动,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施工单位或队伍。第三条x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区内建筑工地卫生监督工作,其它县(区)辖区内建筑工地卫生监督工作由当地监督机构负责。第二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四条建筑工地施工期达半年以上的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食堂加工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施工期限半年以下的集体食堂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第五条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堂外环境整洁,25米内不得有坑式厕所及暴露垃圾等污染物;(二)有独立的操作间并≥8m2,设主食贮存库房,各功能间地面用不透水材料建造,天花板光洁,灶台贴瓷砖,四壁贴1.5m以上瓷砖墙裙;(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有效。第六条加强亚硝酸盐、鼠药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设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不得存放于食品加工场所,防止误食、误用;加工、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不要采集、采购和加工出售不认识的蘑菇、野菜和野果及来历不明的食物;在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提高食物平安意识,正确烹调加工食品特别是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如豆浆、豆角、马铃薯等,隔夜食品和豆类食品必须加热煮熟方可食用;一旦发生食物中第2页共3页毒,应及时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第七条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有明显的标志,使用工具售货。第八条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以下食品:(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第九条禁止制作冷拼菜。第十条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建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三)工地位置图;(四)食堂平面布置图;(五)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六)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证明。第三章饮用水卫生管理第十一条食堂用水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