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隧道
项目
管理办法
隧道项目管理办法
夹江县S307线千佛岩隧道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夹江县S307线千佛岩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
夹江县S307线千佛岩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必须遵循“精兵强将、精干机构、精细管理”的原则,坚持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努力实现“创优、增效”的目标。
第三条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夹江县S307线千佛岩隧道项目(以下简称千佛岩隧道项目)实行公司监控、项目经理负责的管理体系。总部作为决策中心负责拟定该项目的宏观政策,制定相应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千佛岩隧道项目成立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拟定项目考核方案,指挥、协调、监督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与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项目部直管本项目劳务作业层。
第二章 项目管理程序
第四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中标后,由承担施工的子(分)公司采用指定或者竞争上岗的办法选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并报公司批准,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子(分)公司和项目经理共同确定,报公司备案。项目经理的管理按照《山东省鲁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公司或子(分)公司与千佛岩隧道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应担负的责任目标和各项管理任务。
第六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各项目标控制和各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的有效运作。
第七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完工以后,项目部负责交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竣工结算;清理各类债权债务;整理好各类资料;进行经济分析;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并将《项目执行报告》、《项目技术执行报告》等有关材料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第八条 各种文件、报表传送程序:项目收集、编制→报子(分)公司职能部门→子(分)公司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 项目部
第九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是由公司或子(分)公司行文成立,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性管理机构,代表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履行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负责工程项目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承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成本和队伍管理等责任。
第十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的组织形式根据该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专业特点、地域特点进行选择。项目部设项目经理1人,总工1人,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科、机料部、质安科(其设立应符合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施工处,并按规定健全党团组织。
第十一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一个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负责一个项目,一般不准同时负责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特殊情况下,如标价较低的养护专项等项目,或确需一个项目部管理邻近的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时,经公司同意可不单独设立项目部,但应分别签订合同,进行独立核算及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子(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和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项目部按照项目管理需要调配作业层,并承担项目经济责任风险。
第四章 项目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决策层。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班子其他成员参加的决策会议制度。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本项目的各类管理办法、分包队伍配备和选用、材料物资招标采购、机械设备购置租赁、经济责任指标、生产要素配置、项目部人员调整、工资奖金分配、重大费用开支、经济成本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民主管理等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书面文件,并签字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执行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部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组成的项目管理执行层,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千佛岩隧道项目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并采取项目部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监督层。建立以项目党组织负责人为首、财务负责人、项目职工代表(3-4人)参加的党群监督层。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项目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项目部的民主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督、保证《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部各项管理办法的实施;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项目部人员的政治教育,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六条 进度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其责任部门是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工程科。
第十七条 项目进场后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劳务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职责与分工,确保项目进度的有效控制。项目进度管理的重点是科学地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并确保进度计划的有效落实,并及时统计分析工程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年初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指标,结合子(分)公司在建项目生产计划,综合平衡后确定并下达子(分)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目标;子(分)公司依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目标,综合平衡所属项目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汇总子(分)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并下达,同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应根据子(分)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指标并结合项目业主要求,完成项目部总体及阶段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应符合公司的要求。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该项目年度生产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每季度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九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总体进度控制以横道图或网络的形式体现,项目部运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进度管理模块中的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模块的EP插件,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形成实施进度控制、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目标工期控制体系,根据每月时间进度统计,调整总体计划,确定关键线路,指导工程施工。
(一)施工准备阶段:项目进场后20日内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必须认真编制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合同和公司的要求,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总体计划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和阶段(总体、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并按照程序及时报送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形成实施进度控制、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目标工期控制体系,确保按合同工期的完成生产目标。
(二)项目实施阶段:千佛岩隧道项目部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进度计划,根据项目计划产值和实际生产情况的对比分析,每月对生产计划调整一次,并于每月5号前报送所在子(分)公司;项目部要做好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月报、季报、年报。坚持做好项目施工日志,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根据所在子(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
第二十条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及进度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十二条 施工项目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制。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并按业主有关规定有效运行。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质量负全面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项目专业工程师由项目施工技术人员担任,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项目质检工程师由项目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担任,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管辖范围的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试验工程师由项目专职试验检测人员担任,负责项目各项试验的自检、抽检和验证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材料工程师由项目材料负责人担任,负责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对工程材料质量负全面责任。项目计量工程师由项目计量管理员担任,负责项目计量管理工作;项目设备工程师由项目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项目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对策: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从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等方面全面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确立试验工程师对进场原材料的一票否决权;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或施工质量验收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严防系统性因素(如使用不合格材料、违反操作规程、砼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施工机械设备突发性故障等)引起的质量变异。
第二十四条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业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第二十五条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包括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控制阶段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施工过程每道工序应坚持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并向监理或业主报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六条 质量管理坚持三级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子(分)公司及千佛岩隧道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每半年至少对子(分)公司及千佛岩隧道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子(分)公司及项目部根据通知书要求整改后形成书面报告逐级报备进行反馈,公司组织复查,形成闭合的质量管理网络;子(分)公司负责对千佛岩隧道项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形成处理报告并存档,作为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千佛岩隧道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全面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检查情况应形成全面的质量管理台账;项目部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质量管理总结会议,形成质量管理月度总结报告,作为上级管理部门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总结报告,报所在子(分)公司和公司备案。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第二十九条 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应保证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资源的充分投入
第三十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签订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应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全体人员的安全职责,全员签订责任书;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第三十一条 千佛岩隧道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分工情况。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形成良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