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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建八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新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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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 建八局 安全生产 责任制 管理 规定 新编
中建八局平安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平安监督管理体系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奖罚附那么1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平安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公司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平安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平安生产必须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 第五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同时应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工程部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催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平安生产意识。 第十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平安技术研究和平安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平安生产的科学管理。 2第十一条公司对在改善平安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平安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平安管理部是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编制。 第二章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总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平安生产决策、平安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平安技术、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平安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平安总监〔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首的专业平安生产管理、平安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平安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平安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平安生产活动。 区域/专业公司设立以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 工程部设立以工程负责人为组长的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开展平安生产检查,组织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平安管理部对本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设置相应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平安总监,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 工程部应设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工程和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应设置工程平安总监,负责对本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现场监督。 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实施现场纠正。 第十七条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及工程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那么,健全和充实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部应按要求配置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为。1万平方米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含〕~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工程按专业设置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组成平安管理部门。道路、桥梁、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2人,5000万元以上按专业设置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组成平安管理部门,且不得少于3人。 第三章 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的平安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平安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平安生 4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平安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平安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催促检查公司副职及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平安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审批公司年度平安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广阔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那么,组织对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良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平安生产状况。第十九条公司平安生产分管领导的平安生产职责: 平安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和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平安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平安职责履行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平安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平安生产方案,确定年度平安生产目标。 4、组织领导公司平安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定期召开公司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平安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领导并组织公司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平安生产考核指标。 8、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第二十条公司总工程师的平安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平安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平安技术和平安防护装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组织审定公司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平安技术措施;审批重大或特殊工程平安技术方案,参加重要或特殊平安防护设施的验收。 3、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或规划。 4、领导公司平安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和推广工作;审批平安科技工程。 5、组织领导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良措施。第二十一条公司总会计师的平安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平安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负责公司平安技术措施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平安生产教育经费和平安生产基金的提取,并定期向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报告平安生产经费的支出情况。 2、审批公司年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对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投入情况实施监督,保证平安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工程费用到位,对因挪用或延误平安措施费用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3、对公司平安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支持各单位开展平安生产竞赛,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5、落实兑现公司各类平安生产奖惩。第二十二条公司平安总监的平安生产职责: 平安总监对公司平安生产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和阶段性平安工作方案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分包商平安生产保障能力的评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响。 4、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平安技术措施、平安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并监督落实。 5、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协助和催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6、组织对公司危险、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发布年度 7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拟订公司年度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和培训工作。 8、组织重大平安活动。 9、催促有关部门做好平安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实施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给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 10、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11、指导基层平安生产工作,加强平安生产根底建设,定期召开平安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平安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2、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13、受理有关平安生产举报,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职责: 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专业公司的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平安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 8实施方案。 3、定期召开本单位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平安生产汇报,分析、预测本单位平安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平安问题。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5、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6、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职工〔含联营队伍、分包队伍的职工〕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7、对本单位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保证其投入的有效实施,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当责任。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9、及时、如实报告平安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第二十四条区域/专业公司平安生产分管领导的平安生产职责:区域/专业公司平安生产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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