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市非
煤矿
安全生产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市非煤矿山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本,抬高门槛,规模经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的原那么,深化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一步标准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标准、有序、健康、平安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决取缔非法开采,严厉打击一证多井、一井多家开采和超层越界、乱采滥挖,以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及选矿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整合矿产资源开采权,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平安根底管理,夯实平安生产根底,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平安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平安素质等各方面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平安防范措施得到加强,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全市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矿山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已经整合的矿山是否存在名义上整合,实际上各自独立开采的情况;
(2)平安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3)是否按照设计开采方案开采,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
(4)爆破作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平安规程要求,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落实情况;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及预防中毒窒息措施及爆破作业设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5)露天开采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或小型露天开采石场平安生产暂行规定的要求;
(6)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平安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平安出口;
(7)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现状,以及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的平安和检测检验状况。
(8)地下矿山是否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量、风速、风质是否满足平安生产需要及规程要求;
(9)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方案、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10)排土场的选址阶段高度、堆放高度、总边坡角、防排水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尾矿库
(1)相关建设工程的核准或审批的情况;
(2)平安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
(3)是否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
(4)尾矿库企业平安管理人员和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尾矿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
(5)污染物排放达标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违规设计、坝体超高、超量储存、超期服役、有垮坝险情等情况;
(7)是否存在影响公路、铁路、饮用水源平安的情况,尾矿坝下游是否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
(8)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建设工程“三同时〞手续;
(9)企业对尾矿库的平安管理情况,设施设备是否运行完好,抢险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尾矿库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平安的情况。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环境保护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尾矿库平安监督管理规定、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尾矿库平安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下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整顿关闭。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超过有效期限,应履行而未履行延期手续,或者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未依法履行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
(2)新、改、扩建矿山企业未履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平安专篇设计审查擅自开工的;未履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3)按照XX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辽安监管(2023)37号)的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于202223年7月31日后仍未实行机械通风或通风系统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4)露天矿山开采条件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而未采用的;
(5)露天采石场不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分台阶开采,或者一面坡到顶(不含型材石)或者从底部掏采的。
(6)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达不到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7号)规定的不同矿种的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7)对存在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在实施停产整顿期间,未经整改验收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
(8)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采矿企业在一个XX县区范围内超层越界,交叉重叠开采,已构成坍塌、透水、片帮、顶板冒落等重大事故隐患的;
(9)其他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应依法关闭的。
2.尾矿库
(1)建设工程未申请立项审批的;
(2)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
(3)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及环保“三同时〞审查或者不合格的;
(4)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尾矿库;
(5)尾矿库下游有工厂、居民区、学校、水源地和公路等公共设施,未经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地质勘察、坝体稳定性分析、调洪演算和现状评价的;
(6)逾期未申请平安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
(7)尾矿坝未经设计进行施工并投入生产运行的;
(8)尾矿库未经平安“三同时〞审查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9)危库、险库以及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应依法关闭的。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25日前)
1.制定方案。有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和具有针对性的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量化任务,细化步骤,并认真抓好落实。
2.发动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召开有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全面发动部署,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措施得力,工作上务求实效,全面完本钱次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公开曝光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地区和企业。通过宣传,大造声势,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气氛。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11月30日)
1.自查自改时段。从9月26日至10月1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工作。从工艺系统、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加大平安投入,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制定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2.集中整治时段。从10月11日至11月10日,有关县区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停产整改、跟踪落实;对不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采取果断措施,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并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此期间,市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有关县区要组织专家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整治验收审查表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个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市组织专家对尾矿库和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进行复审验收,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不合格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大全市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x市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市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监管一科。联系 :x。
各部门职责如下: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平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严格平安生产许可制度,做好非煤矿山平安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对不符合平安许可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证,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把矿产资源开采证审批、年审关,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按法定程序撤消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要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力度,对开采布局不合理的,提出关闭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用地审批,加强用地审批后监督管理,取缔非法占地建设的尾矿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营业执照审批和年检,对达不到非煤矿山企业登记相关前置审批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照。被注销采矿许可证和被撤消平安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安部门要严把爆炸物品供应审批关,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及时收回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停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在停产整顿期间,要停止爆炸物品供应,经整改验收符合平安要求后,方可恢复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按程序撤消或注销其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终止审批供应爆炸物品;对未通过[page]“三同时〞审查验收及经环评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有关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对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把环保准入条件审批关,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矿山企业及污染环境的行为。做好对露天矿、采石厂和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工作,把好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关,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要依法严惩直至关闭。
电力供应单位要严把电力供应关,凡注销采矿许可证和平安许可证,以及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要立即停止供电,撤除供电设施;对未执行平安生产“三同时〞规定、平安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未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新建矿山,不得供电。
开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要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排查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