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新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对策.docx
下载文档

ID:807929

大小:23.70KB

页数:13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新农村 法治 建设 现状 对策
新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对策 一、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为农产品市场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当前XX省农村主要采用复合型农业开展模式,这一模式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市场经济的开展离不开法治建设这一保障,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法治建设滞后会导致市场主体之间缺少法律约束,造成市场紊乱并引发周期性危机。农业市场会聚了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多种因素,其开展完善更离不开法律约束,只有建立完善合理的法律系统,才能真正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对于完善农业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二)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为促进村民自治提供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XX省在总结本地村民自治经验的根底上,结合本地实际,于2022年公布了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假设干规定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并在2023年对这两个文件又进一步作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当地实情,增加了村务公开具体内容,明确了乡镇或区县政府调查确认和宣布中选无效的处理程序。这两个文件的制订和完善充分表达了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对于村民自治的重要意义。 (三)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为农村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财产纠纷是目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法治建设可以建立完善的农村财产权制度,使农民财产权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农村财产在产权清晰的根底上,实现充分合理地流动,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可以抑制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构建乡村治理新模式,赋予农村更大的开展空间和更强的开展活力。 二、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 当前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表达为四个方面,即涉农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村公民法治建设得到充分提升、农村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和农村司法水平得到加强。 (一)涉农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1.保护农村产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1993年开始,XX省相继公布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条例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承包出租和审计监督都做出了详细规定。XX省还依照中央有关文件以及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规定,先后公布了根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来充分保障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的农业生产。 2.标准农业市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标准上有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和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标准农产品市场。在农业机械管理方面,XX省出台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规,对农业机械的销售管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公布了食品平安条例平安食用农产品标志管理方法(试行)食品平安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方法(试行)等。这些标准农业市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和相关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 3.建设生态文明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目前XX省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可持续开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修正)XX县区植树造林条例(修正)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等。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能够保护和改善首都农村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二)农村法治建设水平得到充分提升。当前首都农村法治建设水平得到充分提升,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农村基层公益性法律效劳也得到加强。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农村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村民的实际生活,加强对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农村土地征用、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倡导农民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同时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治教育,形成了定期对农村干部进行法治教育的制度;另一方面,政府积极倡导在农村提供公益性法律效劳,以延庆区为例,目前已经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公益法律效劳体系,确保每一个行政村都能拥有免费的法律参谋来解决农民的法律问题。这种三级公益法律效劳体系能够充分满足农民日常法律需求,有助于农村法治建设。 (三)基层农村依法行政不断增强。近年来北京农村依法行政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游离于法外的强制性行政权力越来越少,尤其是XX省公布的单行法律法规如XX省实施行政处分程序假设干规定XX省行政处分听证程序实施方法等,对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标准和规那么,为农村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标准。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都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并时刻注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相关部门也要求农村基层行政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执法,探索依法行政新的实现形式。同时,建立了对农村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机制,并定期组织监督执法活动,使基层依法行政得到切实的监督。 (四)农村司法水平得到加强。首都农村司法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不断稳固,法律援助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加强,农村社会运用法治解决社会纠纷成为常态。第一,农村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2023年XX省印发的XX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已于2023年提前完成,使XX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司法所、所有区县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目标。第二,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从2023年开始,XX省司法局开展“法律效劳村居行〞活动,截至2023年,北京16个区6878个村居全都有了自己的法律参谋,在这一过程中,还实现了从律师志愿效劳向政府购置效劳的转型,并通过标准化管理拓展了效劳深度。第三,通过人民调解工作解决社会纠纷成为常态,如XX县区组织全区热心公益事业且德高望重的普通居民在各行政村和社区组建疑难纠纷评理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评理团的建立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补充,丰富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 三、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问题分析 经过长期开展,北京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诸多成就,但就总体而言,法治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基层全面综合治理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地方性法律法规仍需健全首先,现有法律法规主要是原那么性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目前北京农村经常遇到的村集体组织占用农民承包土地修便道的问题,尽管XX省根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除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重点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禁止征用、占用根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应申报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但这一规定却缺乏具体的审批标准和补偿操作标准。其次,法律法规实施标准不一致影响法律执行效果,如北京农村外来务工人员的户口转入问题,除了户籍管理部门的规章之外,各区县也有具体的政策标准,缺乏统一规定。最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在一些有关农村群众生活的重要领域仍然有缺失,比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对农业市场标准运行、农产品市场流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已不符合农村开展现状,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公民法治意识建设仍需加强。尽管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进行,农村居民的法律素养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整体来看,村民的法治意识依然较为薄弱,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的意愿仍然不强。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多采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生硬枯燥的法律条文和单调无趣的宣传方式无法吸引村民关注。农村普法工作缺少针对性,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不紧密。法律援助保障机制不完善,目前律师资源大多集中在XX县区,远XX县区县尤其是农村地区律师资源稀缺,使当前法律援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基层农村依法行政有待加强基层农村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重要表达,直接影响了基层群众对法律的信赖程度。当前首都农村基层依法行政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业执法机构在乡镇的派出机构数量有限,农民在遇到纠纷需要解决时不得不上诉到县区一级的农业执法机构。第二,农村执法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质偏低,不能严格依法办事。第三,基层执法投入经费有限。局部远XX县区县由于受到自身经济开展状况的限制,对农村基层执法的经费保障力度投入不够,影响了执法人员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第四,基层农村依法行政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乡镇基层政府没有设置监察机构,对行政执法行为缺乏来自同级机关的有效监督,而上级机关的监督也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四)基层司法水平有待加强北京农村基层司法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建设缺乏。司法所作为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行政力量,但目前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形势开展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开展,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任务与现有人员缺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司法所获得的经费有限,对于人才招录和队伍壮大都有不利影响。 四、进一步加强北京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当前北京农村法治建设出现的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北京整体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因此就必须对首都新农村法治建设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提高北京农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涉农地方性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加强新农村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健全地方性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三农〞问题,做到有法可依。就XX省而言,首先,应当紧跟全国人大出台或修订的法律相关精神,适时更新有关的政策措施,同时促使涉农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政策法律化。其次,要根据农村社会开展的现实状况,对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适当修正,着重解决地方性法律法规与当前基层农村的社会经济开展状况相脱节的问题,对已经不合时宜或者与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予以废止。最后,充分重视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非制度因素。当前法治建设中的非制度因素主要是“将国家法律法规与当地民情习俗实际结合起来,制定、遵守并执行村规民约〞。XX省农村的村级规约大都冠以村民自治章程的名称,根据相关统计资料,目前在全市4000个行政村中,制定村级规约的村有3989个,占总数的99.7%。村级规约对农村日常事务管理的细节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有效弥补了地方性法律法规的缺乏。因此,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村规民约,使之与健全地方性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村规民约与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加强基层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农村居民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社会纠纷已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民法治建设就应当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1.应当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律信仰,形成法律思维。法治是现代社会主要标志,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那么它将形同虚设。〞居民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是新农村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而法治思维那么是在对法律信仰和忠诚的根底上,运用法律来指引行动,“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尔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2.应当结合农村现实情况和农民的现实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当前北京农村的社会纠纷主要集中在宅基地纠纷、土地纠纷、群体性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民工维权、方案生育等,因此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时必须针对北京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大力宣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与农民生产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创新农村法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