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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行政
调解
工作总结
XX年工商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23年,xx市工商局按照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拓展工商职能,大力开展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3712件,其中消费争议调解33685件,合同争议调解13件,行政争议调解14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3039.68万元。
一、探索调解手段,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方法。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而相对于消费争议的调解,该局在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中那么进展较为缓慢。近年市工商局着力探索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调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该局的主要做法:一是在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说明后果,发动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通过被申请人的主动纠错,取得申请人的谅解,使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化解该起行政争议。如杭州拓成五金工具对临安分局於潜工商所对其举报临安鹏达五金工具侵犯其“建新〞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作出的举报情况反响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审理过程中,市局、临安分局屡次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说明后果,发动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最后,被申请人主动撤销了原作出的举报情况反响函。二是在行政复议中引入听证机制。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事实认定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为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通过举行听证,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供一个质证、辩论的平台,促使双方消除隔膜,达成谅解。如在办理汤万凤不服拱墅分局封存财物的强制措施案过程中,市工商局决定举行了听证,通过听证使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借助于听证程序向申请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使申请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对于可以调解的其他案件,行政复议机构都秉承化解争议、消除矛盾的办案理念,积极居中协调,努力促成双方争议的圆满解决。如申请人李名均对江干分局对其侵犯商标注册权所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申请人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异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非法经营额的认定以及所处分款的额度。对于非法经营额,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票据存在矛盾,按经营额无法计算进行处分,有事实根据,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分并无不当,而申请人认为经营额是可以计算的,只有9885元,处清楚显偏重。鉴于本案实际以及双方的意愿,该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那么进行了调解,最后被申请人考虑申请人重病在身、经济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事实,同意将原罚没款5万元减为2万元,双方达成了了协议,市工商局制作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二、搭建多元衔接机制,努力构建消费争议“大调解〞格局。一是与消费争议先行和解机制衔接。通过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将一局部消费申诉转交企业先行协商处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的企业。市工商局加强对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的指导,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两次企业调解(处理)纠纷工作人员培训,共有12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企业消费维权自律工作的走访和检查力度。截至2023月底,全市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共受理申诉3426件,占工商12315总申诉量的2023.17%,回复及时率到达97.8%,满意率达90%。二是与仲裁调解机制衔接。在日常监管中,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在发生消费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在xx市仲裁委员会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设立了消费仲裁庭,并在工商调解人员中开展兼职仲裁员,实现裁调有效对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费仲裁庭运作良好。三是在大型商场超市、景区(点)商店等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经营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效劳事项,已为消费者办理无障碍退货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三、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工商机关行政调解制度不完善。虽然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商标侵权、广告、合同、消费等民事纠纷,但有关行政调解的机构、管辖、程序、时限、效力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二是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和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该局的行政调解主要是消费争议调解,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而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那么始终未能有很大的突破,究其原因,行政调解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规那么、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是不容回避的主因。三是行政调解出现错误的救济途径和赔偿等后续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在强调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岗位责任,防止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而造成职能缺位、错位现象。二是夯实工作根底。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工作程序,营造工商部门善于调解、人民群众愿意调解的工作气氛。切实加强基层工商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三是加强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民法、消法、商标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调解员调解技能。四是完善调解制度。制定完善受理标准、工作流程、调解纪律等一系列调解规章制度,及时做好调解登记台帐以及报表统计报送等工作。12
2023年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总结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5部配套规章(以下简称“条例规章〞)于2023年2023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定了市场监管由传统行政监管向信用监管转变是我国市场监管体系的重构和再造,其核心是对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信息监管、信用约束。条例的贯彻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各级工商部门当前一项重大工作任务。
在贯彻落实条例规章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中,州工商局紧扣国务院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的总方向;以深入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为指导思想;以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社会监管、大数据监管为理念。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XX省工商局条例规章培训班及会议之后,州工商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严格要求,迅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
一是我局主要领导和州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州局领导深刻认识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是工商部门当前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周斌局长第一时间将省局的培训会议精神向州政府相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分管工商工作的陈爱林副州长就我州迅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州局屡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这项工作。二是做到了迅速传达。全州工商系统州局及各县市局党组均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下发了文件,明确了责任。
(二)强化培训
为掌握新的业务理论,熟悉业务操作,全州工商系统采取多种措施进行了业务培训。一是2023月上旬州局组织了条例规章、年度报告制度及操作标准的培训班,州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市局领导及监管股、信息中心具体操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州局培训班结束后,各县市局组织本局、工商所干部和市场主体进行了学习培训。三是在本局内网开设网上课堂,组织市场主体对条例、规章、年度报告和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规程等进行学习培训。目前,全州工商系统共对内培训干部28场次,人员120232批次。
(三)广泛宣传,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全州工商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为企业提供咨询效劳工作,迅速让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并熟悉条例规章。一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媒体宣传。州局开展了条例和规章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团结报、湘西电视台、湘西新闻网、湘西红盾内外网等媒体对条例及配套规章、企业年报公告企业年报操作指南等进行广泛宣传,团结报刊发了:周斌局长就贯彻落实条例答记者问,公布了咨询热线 。二是加强实地宣传。全州工商系统组织了办事窗口宣传、街头宣传、展板宣传、进企业宣传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强化及时宣传。向全州市场主体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各县市局参照州局模式,都进行广泛宣传。截止,2023年11月25日,印制宣传资料15980册;共发放宣传资料14188册;电视宣传报道28次;报刊宣传报道6次;新闻网络媒体宣传13次(篇);局内外网发布宣传32篇次;全州开展市场主体宣传培训21场次,人员514余批次。
经全州工商系统广阔干部的扎实工作,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打下了坚实根底。截至11月25日,全州共备案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2584户。已完成企业年度报告491户,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7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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