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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重庆
购房
政策
重庆购房政策
篇一:重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手写,可在派出所填写);
2、户口簿,如无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无可带购房+抵押合同或购房合同+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重庆市主城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与收入证明,个体运营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省外迁入需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如无,那么需提供重庆主城区五年以上工作证明
7、物管出具入住证明,社区民警出具实际居住的调査材料:
8、假设要迁子女户口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还需子女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证明或户口薄;迁配偶的户口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以上所有提交的材料原件均须复印一份。
2、 省外户口迁入需房屋建筑面积人均30平米以上。
3、 房屋所有权人为多人时应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了女证等〕
篇二: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
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
一、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2023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置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置住房那么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那么〕。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置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二、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完毕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那么,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买卖治理机构出具的初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三、各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征询:
渝中区财政局:63704642
江北区财政局:67560016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783443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137667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7460751
重庆市财政局:67575431
沙坪坝区房地产买卖所 65479299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施行个人初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杂谈 2023-02-28 08:47:23 阅读226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本文援用自陈祥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施行个人初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在主城区施行个人初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
渝财税[2023]167号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财政局: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开展,鼓舞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经市政府同意,从2023年12月1日起,对在我市主城区个人初次并以按
揭方式购房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初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的对象
2023年12月1日 起,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初次购置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的方式支付的,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
〔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二、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
1、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置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
度以此此连续类推。
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按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根底,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
的30%。
2、作为财政补助按照的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补
助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罚款、滞纳金。
三、申报
1、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不管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
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
如产权人在两个或以上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纳税多的区财政局申报,如计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纳税多少的次序向其他区财政局提出申报。产权人应向各有关的区财政局分别提出申报局书面申请,并说明在不同区申报
补助的情况。
2、各区财政局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既有利于治理又方便申报人的原那么,规定详细的申报程序。
3、产权人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那么,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初次购置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合
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买卖治理机构出具的初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四、审核拨付
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将补助款拨付给产权人。
五、其他
1、产权人如已经享受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扶持或奖励政策,不再享受本方法规定的财政补助。企业或单位享受的财税扶持政策
中如含有与产权人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内容,应在产权人享受期限内予以减除。
2、享受初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的住房因出售或其他缘故变更了产权人,补助政策予以终止。
3、各区财政局应加强治理,妥善保管产权人的申报材料,建档登记,以便复核。对虚报材料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实,
除追回补贴外,还应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展处理。
4、次年1季度往常,各区财政局应将上年度办理财政补助的情况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并随文报送“重庆市xx区初次
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情况表〞〔格式附后〕。
5、财政结算。按现行财政体制,应由市财政承当的部份,由市财政在办理年终结算时补助给各区财政。
6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试行,执行中有何征询题及情况请及时与重庆市财政局联络,以便修正完善。
附件:重庆市xx区初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个人初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篇三: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房退税攻略
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房退个税攻略
一、需要预备的材料〔见下面的图片〕
二、材料预备
1、 申请表填写模板〔见下面的图片〕
2、 开个人纳税证明
到交个税所在区的地税效劳大厅〔带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渝中区办理地址为金汤街地税效劳大厅,从七星岗过去直截了当穿过城墙门洞,往前走大概100米,右手边即是〔需要爬一截楼梯上去,没在临街,在2楼〕。在25号综合效劳窗口即可办理。假设初次还贷时间为2023年7月,那么开的时间为2023年7月到2023年6月。
3、 贷款明细
初次提取需要开能反映放款月到提取月所有还款记录的还款明细〔去个贷中心开更方便,不需要那些乱七八糟的流水,只要贷款放贷和还款的明细就行〕。例如是2023
年6月放款,7月还贷,就需要开2023年6月到2023年6月的所有放款及还款明细。
4、 首套房证明
到房子所在区的房房管所开首套房证明。江北区是在建新东路鸿程大厦4楼,当天是拿不到的,需要过几天。
5、 房产证复印件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请留意申请表上第一行的填写。拿到房产证的只需要交复印件,不过请留意要能够看得明晰。
6、 身份证复印件
交复印件,留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7、 购房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留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8、 借款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留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9、 抵押合同复印件
交复印件,留意带原件,到时候要看一下的。
留意:以上指的均是初次提取,且购置的的新建房。二手房请留意还需要提供契税发票复印件。是否满足提取条件请百度。
渝中区办理地点不是在财政局,是在渝中区政务效劳大厅〔七星岗重客隆楼上〕,2楼进门电子显示牌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