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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论述
马克思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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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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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现实意义
论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主要思想及现实意义
一认清马克思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
马克思从事理论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时代的要求,批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为共产主义社会代替的历史规律,为工人阶级和人类的解放斗争提供理论武器。而要科学地进行批判,就要用科学的抽象分析法,首先在纷繁复杂的资本主义经济体中找到一个切入点,构建一个明晰的始基范畴,这个切入点就是作为经济细胞的商品,这个始基范畴就是以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为理论枢纽的、由人类抽象劳动为惟一源泉和实体的商品价值。这样一种分析和标准的科学性何在呢。第一,它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观点,即劳动作为一种有意识和能动性的生产活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人类世界。劳动是一切社会财富惟一的创造性的动力和源泉。
对此提法,有人会问,马克思不是明确指出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观点是错误的,肯定了人的劳动与物质资料都是财富的源泉吗。是的。但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把物质资料也看成是源泉,是说任何物质财富的生产都是劳动对物质资料的加工,并受到相关物质条件的制约,以此强调工人阶级的解放不能只在劳动、分配上兜圈子,要重视解决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这里决不是说物质资料也是“创造〞财富的“源泉〞。财富的源泉与创造财富的源泉这两个提法的涵义是有区别的。前者包括多种生产要素,后者那么专指人类劳动。马克思在分析财富的生产过程时,就明确指出:“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资本论中屡次出现这个提法——引者注),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1-1]。所以,某些人以马克思肯定了人的劳动与物质资料都是财富的源泉为根据,就宣扬劳动与土地、资本等多种要素“都是创造〞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的观点,是错误的解读和引申。
第二,价值作为商品经济的一个核心范畴,其本质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关系,即商品生产不同主体之间一种特殊的劳动交换关系,它的实现要求有一个平等的交换尺度,这个尺度只能是完全由人类抽象劳动凝结的价值。因此,“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2]第三,商品价值作为商品价格的根底,不能等同于由市场交易直接决定的表现为一定货币量的商品价格。价值的内涵必须具有根底性、同质性和公约性,显然,只有把价值归结为人类抽象劳动才能做到这一点。多要素价值论在价值层面上永远做不到这一点。
总之,只有把人类抽象劳动标准为创造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和实体,才能清晰地符合逻辑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说: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作为“资产阶级生理学——对这个制度的内在有机联系和生活过程的理解——的根底、出发点,是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3]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主要观点
1.区别使用价值与价值两种财富及其源泉。前者为物质财富,主要表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历史的一般性,后者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特有的财富形式,表现不同商品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形成使用价值财富的源泉包括人的具体劳动(创造性的源泉)和物质资料(物质性的源泉);形成价值财富的源泉那么是惟一的,只是人类的抽象劳动,价值的实体就是劳动者的一定体力和脑力的凝结。
2.创造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包括一切生产劳动。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参加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4]。资本家个人作为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也包括在内。随着分工协作的开展,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的外延必然会扩大。
3.非劳动因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各种非活劳动因素(机器、土地等)不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它们只是把自身既有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但它们是劳动创造和形成价值的必要条件和物质根底。而且,这些物质条件的质量和效率,对同一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的大小,具有程度不同的制约作用。但不能把这种作用归结为创造价值的作用。马克思在分析级差地租时指出:“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根底,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根底。这就像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但不是它的原因一样。〞[5]4.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就单个商品而言,在一般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2]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由优等或劣等条件为主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就一个部门的同种商品总量而言,其价值总量不是由该部门随意投入的劳动总量决定,而是由该部门为了满足社会对它提供的使用价值总量的需要而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决定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另一种意义。从世界来说,商品的国际价值由国际范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总之,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这是价值规律的根本要求。正因为如此,个别企业或个别国家生产同样商品的劳动生产率越高,其商品的个别价值就会低于社会价值,从而能够获得超额利润。
5.价值向价格的转化。劳动创造价值是在生产过程进行的,而价值的实现那么必须通过市场和流通过程,从而使商品的价值转化为商品的价格。这是商品的本质形态到现象形态的转化。由此,就出现了本质与现象的不一致甚至掩盖本质的假象。拿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来说,从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过程看,商品的价值构成表现为c+(v+m),其中,c是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v+m)是劳动新创造的价值,v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或可变资本,m代表剩余价值,因而明显地表现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生产资料只是前者的必要条件。但从商品的流通过程看,那么直接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和自行增值,商品价格的构成为(c+v)+m,其中,(c+v)只呈现出本钱的性质,因此,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别,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在价值形成和增值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劳动创造价值的根源规定性就被掩盖了,m代表全部资本自行增值的结果。马克思进行这样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告诉人们,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根源规定性,在价值转化为价格以后,必然会被掩盖,歪曲地表现为单纯资本的投入和自结的果实,如果稍加扩展地说,就是资本、土地、劳动加上各自的收益决定商品的“价值〞。从思维逻辑上讲,长期流行于西方经济学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就是建立在这种假象之上的。
6.区别价值的创造和收入的分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资本和土地的所有者相应地获得利润和地租,是由生产要素所有权决定的。决不能把这两件事情混为一谈,误以为利润和地租是由资本和土地创造的。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和土地的“所有者有权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局部,可是它们并不因此成为它们的所有者占有的价值的源泉。〞[6]三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思想必须坚持
马克思的价值论的内容是丰富的,但它的根本和核心的思想是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马克思指出:“使用物品当作价值,正像语言一样,是人们的社会产物。后来科学发现,劳动产品作为价值,只是生产它们时所消耗的人类劳动物的表现,这一发现在人类开展史上划了一个时代。〞[1-3]可见,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的思想,在劳动价值论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否认了这一核心思想,就没有什么科学的价值理论,更谈不上开展科学的价值理论。
近几年来,在我国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有些人竭力否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把西方经济学早已提出并受到马克思着力批判的多要素价值论加以打扮,重新抬了出来。其主要理由,一是认为商品经济开展到今天,机器、资本、资源等非活劳动因素在生产社会财富中的作用更大了,必须成认它们也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二是马克思预见的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多种所有制和商品经济,而现实的社会主义要大力开展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这就要求调动多种所有者的积极性,实行按要素的奉献分配收入,因此不能再抱着劳动价值论不放,必须成认多要素价值论。笔者认为这两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关于第一个所谓理由,笔者认为1.各种非活劳动因素作用的变化,没有改变人类劳动是一切社会财富惟一的创造源泉。例如,机器的进步使物化劳动的效能增强了,从而使同一活劳动能够形成更多的价值,但这并不说明机器也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因为,第一,机器在生产中只是活劳动的工具,“机器不创造价值〞,它只“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上。〞[1-4]劳动作为价值创造者的地位没有变。第二,即使先进的机器具有增加价值生产的潜在可能性,而要把它变成现实性,惟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活劳动。马克思以自然条件说明:“良好的自然条件始终只提供剩余劳动的可能性,从而只提供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可能性,而绝不提供它的现实性。〞[1-5]活劳动始终是直接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
2.商品经济开展到今天,并未改变商品价值的本质规定性,它仍然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劳动的平等交换关系,是决定价格的根底,因此,价值的实体仍然只能由具有根底性和同质性的人类抽象劳动构成。讲到这里,有人会以石油为例说明资源也创造价值。不能这样看。石油作为自然资源,不是劳动的产物,因而没有价值,但它是一种有限的资源,一旦被人占有和垄断,并在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就可以高价出卖,获取高额利润,然而这是价格而不是价值。当然,石油在开采的过程中,也要付出劳动,形成价值,并成为价格的组成局部。事实说明,现今石油的高价在相当程度上是价格因素作用的结果。所以,资源的日益重要性只是说明它作为社会财富的物质性源泉的作用增强了,但不能导致资源是创造商品价值源泉的结论。
3.在当代,由于知识作用的大大提升,特别使活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创造作用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力资本的作用日益显著增强,以致出现了高科技劳动吸引资本、“雇佣〞资本的新趋势,各种人才越来越成为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资本流通,推动市场经济高效开展的关键所在。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否认人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和实体这一商品经济的根本规定性呢。。
4.科学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一般规律性的反映,其根本观点(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不会因为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社会根本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或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同而改变。
关于第二个所谓理由。社会主义必须开展市场经济,并实行多要素参加收入分配的制度,这确实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一新情况能不能导致否认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和实体呢。我认为不能。
1.价值的生产和收入的分配是两个不同的层次,有着不同的规定性,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生产条件的所有制或所有权是收入分配的根据。这一根本原理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不能倒过来,由于非活劳动要素的不同所有者有权获得收入,就认为他们投入的多要素都创造价值,否认劳动价值论。这是明显的背理。
2.社会主义经市场经济的开展,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包括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私营经济的积极性,成认和保护资本等非活劳动要素的合法收入(此外,如果私营企业主参加劳动,还可以获取劳动收入)。但收入的合法性与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是一回事。私营企业主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取的利润,来源于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具有剥削性质,这是一切以资本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私有制经济的共性。不能说西方的或历史上的资本雇佣劳动关系有剥削,我国现阶段的资本雇佣劳动关系没有剥削,这是讲不通的。决不能用否认其剥削性质进而否认劳动价值论的方法来调动私营经济的积极性。
3.从历史唯物主义看问题,剥削不完全是负面的现象,而是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而且在这个限度内它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如此。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