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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城市建设
开发
管理
办公室
行政许可
公开
事项
新编
XX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公开事项
一、核发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审查意见
(一)法律依据:国务院(1998)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
①规划平面图;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审查房地产开发单位资格及有无开发遗留问题的函、关于审查房地产开发单位资金及工程可行性的函;③开发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现场核查→收集经济测算相关资料→审核工程可行性报告→审验工程资本金→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二、核发商品房销(预)售审查书
(一)法律依据:国务院(1998)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
①商品房屋预、销售审查申请书;②方案部门签发的工程批准方案件;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⑥开发建设工程审查意见;⑦建设规划平面图;⑧完成建设总投资25%以上证明;⑨填写合格的商品房屋预、销售面积明细表;⑩填写合格的回迁安置房屋面积明细表;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勘察现场→签批→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三、核发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审查书
(一)法律依据:
1、建住房(2022)77号建设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法的通知
2、长府发(2022)36号文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XX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假设干意见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
①商品房屋预、销售审查申请书;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完成建设总投资25%以上证明;④填写合格的商品房屋预、销售面积明细表;⑤填写合格的回迁安置房屋面积明细表;⑥XX市经济适用住房本钱核算定价会签单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勘察现场→签批→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升级的核准
(一)法律依据:吉建房字(2022)第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第三十二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
①核定资质等级书面申请:申请内容:
——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时间;——开发工程累计竣工面积;
——上年度建筑施工面积和相应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近三年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及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公司现有工程、经济、财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状况(附明细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企业经营行为是否标准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广告销售面积“短斤少两〞等欺诈不合法行为;——商品房销售中是否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内容进行保修;
——开发经营活动中是否发生消费者对企业的集体投诉,处理投诉问题的情况及结果;——有无拆迁安置方面的集体上访案件,处理情况及结果;②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⑥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⑧近三年开发经营工程的有关证明材料;
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⑩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企业基层表(加盖统计局公章);⑾企业资产负债表;⑿验资报告;
⒀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提供上年度年检合格的外商企业投资批准证书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⒁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加目录封面)一式两份;
⒂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三份。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审核→上报。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报省建设厅批准。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准
(一)法律依据:
1、建设部(2022)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
2、吉建房字(2022)第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第四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
①提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以下证明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在章程上签字盖章);——全体股东共同签订的〈〈入股协议书〉〉;
——股东中系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姓名、住所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文件;——企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书)。②向开发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报以下证明材料:
——公司内设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单明细表(注明年龄、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专业技术职称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程、经济、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有职称的工程类、经济类、财务类、统计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2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工程、经济、财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是离退人员的需出具离退证明或离岗证明)
——经全体股东出具的委托代办人证明文件。
③将上述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加目录封面),一式两份;④领取填报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三份);⑤验资报告原件一式两份。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审核→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报省建设厅批准。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六、受理开发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一)法律依据:
1、建设部(2022)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2、吉建房字(2022)第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第二十二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②公司章程;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相关资料;④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⑦股东会决议。
⑧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涉及出资转让的);⑨验资报告(涉及出资转让的);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审核→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初审决定报省建设厅批准。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窗口。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
(一)法律依据:
1、建设部(2022)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2、吉建房字(2022)第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第二十二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材料①年检书面报告
——企业注册资金、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规定标准;——企业经营状况是否专职损、有无资不抵抵等情况,是否承担开发工程;——企业承担的开发建设工程的质量情况及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企业经营行为是否标准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广告,销售面积“短斤少两“等欺许行为。——开发经营活动中是否发生消费者对企业的集体投诉,企业处理投诉问题的情况及结果;
——商品房销售中是否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内容进行保修;
——是否按规定向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层报表;——上年度是否按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已预售的建设工程停建或缓建后,是否采取了妥善保护措施,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限期整改和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说明整改结果;——有无拆迁安置等方面的集体上访案件,处理情况及结果。②资质等级别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验的财务决算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本年度房地产开发工程实施情况证明材料(方案、土地、规划、拆迁、销(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年度房地产开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文件;
⑦本年度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企业基层表(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公章);⑧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提供上年度年检合格的外商企业投资批准证书;
⑨企业名称、法人、总经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办公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⑩企业从业人员明细表(注明。部门、职务、学历、专业、职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 )。
2、承办程序
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审核→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办理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XX市开发办企业检查处(XX市安达街1305号轻轨大厦五楼)。
八、核发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法律依据:市人大(1999)第6号XX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二)办事程序
1、应申报的材料
①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②XX市商品房销(预)售审查书复印件。
2、办事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办事结果公开
(三)办事地点。市政务大厅三楼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