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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住房
保障
管理
服务
工作
意见
范文
住房保障管理效劳工作意见
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效劳窗口
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住房保障效劳窗口。市级效劳窗口设在市住建委,镇级效劳窗口设在各镇行政效劳中心,同时把效劳窗口延伸到人口规模较大、保障对象较多的社区效劳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住房保障效劳网络。
二、明确住房保障效劳窗口职责
〔一〕市住建委住房保障效劳窗口职责:
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2、指导各镇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公示工作;
3、与各联审部门做好申请对象家庭的申请审核、年审、督查、巡查工作;
4、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
5、按要求做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
6、检查审核各镇保障窗口上报的申请、项目、房源信息等材料。
〔二〕各镇住房保障效劳窗口职责:
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2、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住房保障业务;
3、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经初审和公示无异议的,将系统内信息及书面材料上报至市住建委;
4、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
5、配合做好对已保对象的年审及平时的督查、巡查工作;
6、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
7、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
〔三〕社区住房保障效劳窗口的职责:
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2、配合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和公示工作;
3、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
三、住房保障效劳有关工作要求
1、市住建委要做好设立住房保障效劳窗口的牵头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2、各镇要在行政效劳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备、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并在社区窗口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做到经费有保障。各窗口要按创立方案要求,在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内全面、完整、及时地录入申请审核对象及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信息资料,并及时上报纸质资料。
3、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市政府每年对窗口建设效劳情况纳入市综合考评,由市住建委提出考核细那么报市政府同意通过后进行考核。
四、住房保障效劳工作考核方法
1、考核内容
对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组织保障,根本分15分;二是工作实绩,根本分70分;三是日常工作,根本分15分。其中工作实绩的具体工作数据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工作中有方法创新、体制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任务特殊,单位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表彰的适当加分。总得分7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2、考核实施
⑴、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⑵、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评组织实施。
⑶、目标责任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采用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采用听取自评汇报、现场检查、资料档案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3、鼓励措施
⑴、年度考核结果由市考核办纳入相关单位工作目标考核。
⑵、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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