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文书范本公司是社会化大生产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公司在开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公司的股东、重事会就应从公司的开展战略出发,组织和聘请有关法律、企业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或专家研究并制定出公司进行实质性重组的方案,进而予以实施。从公司的战略开展看,如要实行上市的公司战略,其前提就必须首先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一)、公司并购的概念公司并购是指一家公司或假设干家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之特定归属权即公司产权进行重组的自主性商业活动,包括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ions)两种主要形式。兼并分为吸收兼并(consolidationmerger)和创立兼并,吸收兼并即公司法上的吸收合并,是指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创立兼并即公司法中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同时消失,并在新的根底上形成一个新的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以购置股票或股份等形式,取得另一个公司的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另一个公司仍然存续而不必消失。按照收购标的不同可以将收购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资产收购是指并购公司购置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局部资产,使之成为并购公司的一局部;股权收购是指并购公司购置目标公司全部或局部股份、股票的行为,其收购一般通过现金并购和换股并购方式进行。换股并购,是指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局部股票或全部股票,从而使得目标公司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对并购的认知、理解,可从其四个方面的要素展开:(1)并购的主体,即并购的当事人,包括并购公司、目标公司以及双方的一致行动人。(2)并购的客体,指并购的交易标的,包括目标公司,或其股权、资产、业务以及相关的人员。(3)并购的交易方式。并购的交易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收购、资产置换、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可以分为要约第2页共12页收购、协议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收购。(4)并购交易的法律后果。并购交易结束后,当事人或交易标的会产生以下几种可能的变化:并购公司存续,目标公司消失;并购双方消失,成立新的公司;并购双方仍旧存续,但并购公司取得了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经营权。(二)、公司并购的法律程序概述1、一般公司的并购程序⑴、并购的前期准备①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不是法定的必需步骤,但可以通知目标公司并购意图,了解目标公司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