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开展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开展意见范文一各县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区建设局,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瑶海分局、庐阳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为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行政效劳,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办发(202223)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竞买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竞买保证金)。二、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到达总地价款的70%后,国土部门可以下达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可为受让人办理工程开工建设的其它前期手续。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国土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由20%调整为2023%,工程开工建设保证金暂不收取。四、适当调整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停车指标调整为0.5车位/户;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500米范围内小区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宅及其他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折减,折减系数为0.85。居住小区已经预留地下机械停车设备安装空间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后,可以允许其分期建设。五、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允许商业设施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商业设施四周应当有明确的界线。六、房地产开发工程大配套费(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七、房地产开发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工程总造价的5%调整为2.5%。八、鼓励银行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九、拓宽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