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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采石
整治
方案
小采石厂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小采石场的非法开采行为,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平安,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情况,现就全县小采石场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原那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平安开展"的科学理念,采取全面整治和突出重点的原那么,切实抓好全省露天采石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整治任务
重点整治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法小采石场。依法取缔无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小采石场,标准我县小采石场平安生产秩序。
三、我县小采石场根本情况
我县境内小采石场共一个,持有采矿许可证,无平安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个人证件,并且没到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此次排查前,有6家采石场因为无采矿许可证,已被国土资源部门取缔3个,关停3个。
四、工作措施
对查出的隐患除实施罚款的行政处分外,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一)有以下情形的应取缔关闭或通知相关部门。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的矿山。
2、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已被责令整改,此次检查中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矿山。
3、违反建设工程平安实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在限期内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矿山。
五、今后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非煤矿山日常督查巡查,对无证采矿行为始终形成高压势态;二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联合执法整治,进一步标准采矿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有序关停公路旁的采矿企业;四是大力宣扬,营造依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社会舆论。
第二篇:采石厂承包合同采石厂承包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1号
采石厂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云南宜福通投资旗下的花兰山采石场承包合同书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承包细那么说明:甲方将承建一个采石厂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利润按比例分成,乙方自行管理,建厂资金由乙方单方出资建厂。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建厂承包保证金。厂房名称:
厂房地点:
承包期:
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双方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以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甲方在退还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本着乙方自行管理的原那么,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产、销帐目
明确,并每月月报上报给给甲方以便撑握产、销情况。一旦发现帐目不清以假欺骗的手段、后果自负,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进行追究。
内部销售管理:本采石厂的承建主要为甲方的系列土建工程用石料为主、对外销售为辅;必须满足对内供应,如对内供应缺乏影响工程所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损失当日计算通报乙方),但甲方随时(按一个星期及三天内方案用量)上报给乙方,如不报表示不用料;内部用料供应价格:
片石每方单价元:公分石每方单价元细石每方单价元:石粉砂每方单价元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生产必项按照专项专业平安生产管理条例进行生产,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制度,杜绝生产平安隐患,如出现人为管理不当及平安隐患所造成的平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三篇:砂岩矿采石厂应急预案新港王冲砂岩矿采石厂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方针,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矿平安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只限针对我矿平安生产作业范围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矿山成立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云红副组长:龚炳华
成员:黄建良、张世兵、罗世洪、赵国生
2、领导小组职责
2.1、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立即进行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同时向镇政府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汇报。
2.2、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抢救人员和物资、车辆的调配,以及伤员运输等现场调度工作。
2.3、及时与矿山专业救护队联系,请求支援。
2.
4、组织落实上级政府和平安生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保障
1、矿山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平安帽、防滑靴、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固定存放,以便随时使用。
2、配备现场抢救的需要医疗用品,医用救急包、担架等。
3、设立平安资金专用帐户,并存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应急救援工作费用的需要。
4、根据小型矿山特点,我矿与铜陵矿山救护大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以保障本矿救援工作能顺利进行。
四、联络与应急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2、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除组织本班人员排险抢救外,及时报告矿平安科科长和矿长,矿长应紧急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3、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各方面援助。
4、抢救出的伤员,假设现场不能得到有效救治,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在运送伤员的同时,应拨打120急救 ,请求救护人员前来救援。
5、联系2部小型车以备事故应急使用。
6、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联系 附后。
五、平安事故预防和管理措施
1、矿山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员工平安学习,增强全员平安生产意识。
2、所有员工均应进行平安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等平安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特殊工种需经市、县平安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加强对平安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平安领导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分析会,总结平安生产情况以及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
4、定期和不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监控,如发现险情及时排除,以防隐患。
六、事故应急预案
遵照"平安生产、预防为主"的原那么,在总结本矿几年的开采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根底上,根据本矿的工程地质情况,结合今年的开采任务,通过全面的平安大检查,调查研究,找出不平安因素,预见矿山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故,分析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迅速抢救受困人员。
应急求援 :
一、急救 :120
二、XX县区安监局:05553-7876776
三、新港镇政府:743240
3、7331320
四、铜陵矿山救护队:0562-6862236
XX县区新港里冲王冲砂岩矿采石厂
二00八年八月九日
第四篇:砖瓦厂整治方案砖瓦厂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标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整顿和标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建设生态城市作为一项事关我市开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工作目标:市有砖瓦厂企业共计24家,其中持证生产的有4家,持过期失效许可证的有10家,无证开采的10家。1根本原那么:禁止新增、突出重点、逐步关闭〞
2要依法完成快速通道入口砖瓦厂关闭。依法全面完成“一湖两路〞生态核心区范围内无证开采的砖瓦厂关闭工作
3逐步完成被列入限期关闭砖瓦厂的关闭工作。被列入限期关闭的砖瓦厂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后,编制土地复垦报告,做到边开发边治理,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才能批准限期关闭,自行完成关闭工作。对不能按时缴纳各种税费的将列入第一批关闭。
4被列入限期关闭的砖瓦厂,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经质监部门质量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但又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列入关闭对象予以立即关闭。
被列入关闭的砖瓦厂,必须撤除窑体、烟囱、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施。拆窑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总体要求。各乡镇(办、场)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面依法进行取缔无证开采粘土矿(砖瓦厂)工作,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对无证开采粘土矿(砖瓦厂)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坚决取缔。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搞好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国土局、安监局、劳动局、工商局、建设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墙革办。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国土局。依法查处砖瓦生产企业非法采矿取土烧砖;禁止将耕地用于砖瓦厂生产用地,停办新建粘土砖厂建设用地使用和采矿权审批手续;依法取缔无合法手续的砖瓦厂。
(二)市安监局。负责审查全市砖瓦厂的平安生产许可证,对未申领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砖瓦厂要依法查处。
(三)市工商局。要切实抓好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工商登记和年检工作,依法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粘土砖瓦企业,撤消列入关停和淘汰范围的其他企业营业执照;对新建砖瓦厂生产企业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砖瓦企业,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
(四)市法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对拒不关闭的粘土砖瓦厂采取强制手段关闭。
(五)市建设局。要着力抓好查处建设工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并禁止被淘汰企业产品流入或进入建筑市场,对企业产品实行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手续,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做出评价;对XX县区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不予以验收。
(六)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市“专项整治办〞取缔的砖瓦厂停止供电,并撤除变压器。
(七)市公安局。要严格砖瓦厂定向爆破的审批,全力协助做好爆破作业平安警戒及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对运输实心粘土砖的车辆不得放行进入市区建筑工地,对阻挠执行公务的要立案并从重从快处理。
(八)市劳动局。负责全市砖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