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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院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医院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消防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平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各单位要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平安检查,用电用火平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平安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平安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平安规定和防火防爆本卷须知。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平安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平安要求,各单位应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专人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平安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平安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平安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消防平安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平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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