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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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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安机关 刑事法律 文书 式样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篇一: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23版)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202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 —1—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23版) 填写和印制说明 一、制造和填写要求 (一)根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展选取、制造、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在制造文书之前,应当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详细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造和填写文书。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可以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明晰、文字标准、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工程,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工程。制造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表达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绘案件事实明晰、援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明白、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文书制造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入卷。 (二)常见工程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按照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关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明晰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成心杀人案〞;关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明晰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损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2— 劫案〞;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 “×××(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各地在制造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展治理和统计的原那么,按照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展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假设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假设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关于一些表达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外号等。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前填写的内容可不再更改,但应当在案件卷宗中予以书面说明。(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住址不明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4、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详细到年月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迫措施前的经常居所地。犯罪嫌疑人的经常居所地以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为准。假设该犯罪嫌疑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么以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并应当在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同时注明户籍登记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品种。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 —3— 名称。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不能单纯凭人事档案是否在该单位,而应当视其是否实际在该单位工作。只要事实上际在该单位工作的,即可认定为工作单位。职业应当填写从事工作的品种。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经商、务工、农民、在校学生或者无业等。 7、身份证件品种及号码。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品种及号码。 8、文化程度。填写国家成认的学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9、批准人。填写批准制造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 10、批准时间。填写批准制造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时间。 11、办案人。填写办理案件民警的姓名,或者有关事项承办人的姓名。 12、办案单位。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 13、填发时间。填写实际制造法律文书的时间。 14、填发人。填写制造法律文书的人的姓名。 15、签名。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当事人回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中予以说明。 16、各类清单。“编号〞栏一律采取阿拉伯数字,按材料、物品的陈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型号、颜色、新旧等特点。表格多余局部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17、发文字号。文书式样中的发文字号印刷为“×公()字 号〞,实际填写时,“×〞处填写制造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如北京市填写“京〞;—4— “()〞处填写办案部门简称,如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制造的文书填写“经〞;“()〞和“字〞之间的局部为文书名称简称,文书式样已按照不同法律文书品种将其简称印在文书之上,如拘留证印“拘〞、逮捕证印“捕〞;中填发文年度;后填发文顺序号。 18、法律条文的援引。援用法律,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援用的法律条文,要写明详细的条文号,条文中有款、项的,要详细到款、项。 19、计量单位。填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联络方式。填写联络人的挪动号码、固定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21、数字。在援用的法律条款、局部构造层次顺序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时应当使用汉字,其他情况下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构造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书发文字号中年度、发文顺序号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22、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填写批准人的批准日期。内部审批类文书的日期,制造人在末尾落款处填写制造日期,审核人、批准人在其签名下方填写审核、批准时的日期。成文日期应当使用大写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23、印章的使用。对外使用的文书,应当在成文日期上方写明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上加盖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印章。不能使用内部印章。 24、骑缝线。打印电子法律文书可以无骑缝线,不必加盖骑缝章。纸质法律文书的骑缝线一律用汉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用大写)填写发文字号,然后加盖单位印章或专用骑缝章。 25、选择性工程的填写。纸质文书标题中的选择性工程不需要选 —5— 篇二: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202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23版) 填写和印制说明 一、制造和填写要求 (一)根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展选取、制造、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在制造文书之前,应当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详细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造和填写文书。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可以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明晰、文字标准、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工程,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工程。制造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表达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绘案件事实明晰、援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明白、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文书制造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入卷。 (二)常见工程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按照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关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明晰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成心杀人案〞;关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明晰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损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 劫案〞;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 “×××(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各地在制造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展治理和统计的原那么,按照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展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假设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假设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关于一些表达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外号等。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前填写的内容可不再更改,但应当在案件卷宗中予以书面说明。(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住址不明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4、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详细到年月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迫措施前的经常居所地。犯罪嫌疑人的经常居所地以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为准。假设该犯罪嫌疑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么以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并应当在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同时注明户籍登记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品种。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 名称。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不能单纯凭人事档案是否在该单位,而应当视其是否实际在该单位工作。只要事实上际在该单位工作的,即可认定为工作单位。职业应当填写从事工作的品种。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经商、务工、农民、在校学生或者无业等。 7、身份证件品种及号码。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品种及号码。 8、文化程度。填写国家成认的学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9、批准人。填写批准制造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 10、批准时间。填写批准制造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时间。 11、办案人。填写办理案件民警的姓名,或者有关事项承办人的姓名。 12、办案单位。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 13、填发时间。填写实际制造法律文书的时间。 14、填发人。填写制造法律文书的人的姓名。 15、签名。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当事人回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中予以说明。 16、各类清单。“编号〞栏一律采取阿拉伯数字,按材料、物品的陈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型号、颜色、新旧等特点。表格多余局部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17、发文字号。文书式样中的发文字号印刷为“×公()字 号〞,实际填写时,“×〞处填写制造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如北京市填写“京〞;—— “()〞处填写办案部门简称,如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制造的文书填写“经〞;“()〞和“字〞之间的局部为文书名称简称,文书式样已按照不同法律文书品种将其简称印在文书之上,如拘留证印“拘〞、逮捕证印“捕〞;中填发文年度;后填发文顺序号。 18、法律条文的援引。援用法律,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援用的法律条文,要写明详细的条文号,条文中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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