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XX省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隐患约谈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发生平安生产责任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企业单位及所在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平安警戒教育,有效杜绝、减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平安生产法、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生产平安事故和重大隐患约谈制度。第二条约谈范围凡发生生产平安死亡事故和对人民群众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及以上事故,或者经检查发现及群众举报查证属实,企业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平安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都要组织事故发生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第三条约谈对象组织事故或重大隐患约谈,按照事故发生或存在隐患等级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进行。具体规定:1、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的,或者一次造成一定人数重伤,或者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由事故企业单位所在乡—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平安监管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约谈。被约谈对象主要是:事故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2、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3人以下一般事故的(包括3人),或者一次造成2023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造成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事故的,由事故企业单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平安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约谈。被约谈对象主要是:事故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企业单位所第2页共4页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同级的平安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3、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2023人以下较大事故的(包括2023人),或者一次造成202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造成2023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平安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约谈。被约谈对象主要是:事故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企业单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同级平安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4、凡发生一次死亡202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或者一次造成5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次造成2023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事故的,组织约谈按照XX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制定的有关事故约谈制度及规定要求执行。—2—5、经有关部门单位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