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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出生
人口
性别
集中
整治
行动
方案
XX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会议的有关要求,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4月开始,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为了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口和方案生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动,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打下坚实的根底。
二、目标任务
切实加大人口和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力度,新修订的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的宣传普及率到达90%以上;切实加强孕产全过程监管和跟踪效劳,孕情监测、孕妇包保落实率达100%;依法查处一批出生人口性别比违纪违法案件;全面建立超声技术使用准入和执业资质认证制度,完善超声技术检查、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许可、孕妇分娩实名登记、终止妊娠药品处方管理等制度。通过各种措施综合运用,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7日—4月15日)
1、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于4月12日前上报专班人员名单和工作方案。
2、做好宣传发开工作,形成集中整治的浓厚气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声势。各地要在4月中旬之前召开一次高规格的工作会议,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
3、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 和举报信箱。各地要广泛张贴举报公告,发动群众检举监督。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2022元至5000元奖励。奖励经费由区人口计生局列支。
(二)清查处理阶段(2023年4月16日—6月20日)
1、开展自查(4月16日—4月20日)。卫生、药监、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发动涉嫌违规人员及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明情况,接受调查处理;对逾期未说明违法情况又拒不整改的,要从严处理。
2、全面清查(4月21日—5月20日)。采取入户调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清查、资料审查、责任倒查等方式,对涉及的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不漏一人,不遗一事,根据清理和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调查取证。
3、调查处理(5月21日—6月20日)。经调查涉及违纪违法的,接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溺、弃女婴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对2023年以来已处理的相关案件要进行复查,处理过轻的,要坚决处理到位。
(三)标准管理阶段(2023年6月21日—6月30日)
针地集中整治行动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管理。重点建立和完善孕妇包保制度、执业人员准入和执业资质认证制度、超声技术设备登记备案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妇分娩管理制度、孕情全程管理效劳制度和“两非〞案件联合检查机制。
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案件月报告制度,各地每月3日前将上月清查和处理的“两非〞案件报表上报。2023年6月底以前,各地对本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对整治措施不力,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两年以上严重失调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区委、区政府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建集中整治专班。
1、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安
副组长:朱少平、喻贵宝、王芳
成员:张利雄、游建军、曹勇、邱海群、李红民
2、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专班:专班人员主要从纪检监察、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和公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副区长王芳同志负责专班全面工作,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游建军同志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专班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卫生医疗和计生效劳机构整治工作组:组长:曹勇,副组长:刘清桥、余泽辉,成员:陈红(卫生局)、叶英(计生局)、李昌秀(计生局)。
(2)药品销售单位整治工作组:组长:邱海群,副组长:徐耀武、曹丽君。成员:王玉华、阚笑歌(药监局)、李红群(计生局)、陈翠华(计生局)。
(3)“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组:组长:张利雄,副组长:李红民、肖金运、陈继元,成员:肖显华(监察局)、王英(公安局)、刘珊(计生局)、余旭方(计生局)、张志雄(计生局)。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局,集中整治专班的三个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和区人口计生局。各地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市区一体、联合行动。纪检监察、卫生、药监、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联手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纪案件及时查处。
卫生部门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与打击非法行医结合起业,对个体诊所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终止妊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个体诊所b超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进行调查清理,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有关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打击虐待、溺弃、贩卖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阻碍集中整治行动、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人口和方案生育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 ,对查实的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要调查清理2023年以来领取一孩生育效劳证、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调查不明原因孕情消失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建立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
1、重点对象。2023年以来,全市城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对象、已生育男婴的可疑对象、b超从业人员、染色体技术检测人员、妇产科医务人员以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工作人员。
2、重点单位。包括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
3、重点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举报线索多、基层根底工作较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尤其是市、县(区)及城乡结合部,城镇新建居民小区、私房出租集中地、流动人口多的地方等。
(四)严肃工作纪律。专班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给查处对象通风报信,不允许国家工作人员为查处对象出面说情。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件,研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各级专班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禁恶性案件发生.
内容总结
(1)XX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会议的有关要求,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4月开始,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
(2)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7日—4月15日)
1、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