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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
联动
调解
工作
意见
2023年司法联动调解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冲突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调解机制,充分体现镇党委的领导地位并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据县综治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生疏开展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乡镇司法联动调解(以下简称联动调解)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调委会组织、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建站、国土站等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化解冲突纠纷,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热、难点问题,准时把冲突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退在萌芽状态,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加开展司法联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维护全镇的和谐稳定做出新奉献。
二、明确目标,把握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的根本原那么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乡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的总的目标任务是: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避开〞,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可调性行政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避开消逝重大群众性大事,避开消逝民转刑命案,强力推动社会冲突纠纷化解。
(二)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协调协作原那么。坚持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二是坚持依法调解和以理调解相结合原那么。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根底上,以事实为依据,明法析理,在法律范围内开展调解工作。刑事和解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充分发挥道德情理的调整作用,教育引导当事人遵循公序良俗,自觉消退隔膜,达成和解。三是坚持引导调解和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那么。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冲突纠纷的首选,将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同时,充分敬重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解决纠纷的机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四是坚持公正、公正、效率原那么。坚持公正中立、公正协商,留意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对冲突纠纷早觉察、早调处,确保冲突纠纷得到准时化解,案结事了。严风格解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调解结果公正、公正、有效。
(三)工作重点。调处化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冲突纠纷;调处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信访积案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调处化解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司法案件;调处化解假设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大事的案件。
三、履职尽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的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成立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冉瑞俊同志任组长,镇长王心泉同志和副镇长马驰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向仕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镇司法联动调解领导小组职责:对全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进行协调、督导、督办、考评;争辩制订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状况,争辩白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组织、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奖惩,严格责任追究。镇司法联动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冲突纠纷调处工作,对重大冲突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冲突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冲突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状况进行催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准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冲突纠纷的排查化解状况。
四、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的对接机制
(一)单独受理制度。镇属各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单独受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冲突纠纷,对较大的或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冲突纠纷,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将纠纷上报镇联动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调办理制度。镇联动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宜调那么调,宜分那么分〞的原那么,对某个部门能够单独调解处理的,指令特地部门直接调解处理;经两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镇联动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联动调解办结。通过联动调解仍不能化解冲突纠纷的,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联调对接制度。一是信息对接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沟通制度。镇司法联动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大调解领导小组等部门研判状况,通报本单位觉察、受理的冲突纠纷及调解工作状况;沟通调解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二是职能对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排查调解等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大事的冲突纠纷,准时争辩,协调解决。要定期组织冲突纠纷双向排查,即职能部门系统内的纵向冲突纠纷排查,镇党委、政府牵头的横向冲突纠纷排查。
(四)联调回访制度。为有效稳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到达息诉罢访目的,调处结束后一个月内要跟踪回访,连续进行法制宣扬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提高调解协议的履约率,确保调解成果。
五、多措并举,确保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司法联动调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冲突纠纷简洁、调处难度大,镇属相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着力谋划实施,切实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应充分学习我镇开展信访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运用我镇总结创新“五访〞群众工作法,实现多措并举,确保我镇司法联动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门接访。设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沟通,深化了解群众诉求,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带案下访。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一个信访案件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包案领导带着相关部门到基层去调查争辩,在村(社区)干部的协作下,彻底弄清事情的真相,寻求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方法。
三是疑案陪访。对于本级无权解决或没有政策依据解决的信访问题,在撇清上访者与伴随者的利害关系,取得上访者同意后,由村或乡镇干部全程伴随和监督诉求人依法依规进行信访,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是难案评访。针对一些难以解决和反复缠访的信访案件,通过召开评访会议,邀请信访人所在地的群众代表、基层干部、亲朋好友、专业人士及公安、司法、民政、劳动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信访评访会议,为信访人搭建一个摆事实,讲法说理,明辨是非的平台。
五是准时回访。对处理后的信访问题准时进行回访,做到所办信访件100%回访。
建立健全司法联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务必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为司法联开工作顺当开展供应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乐观主动参与司法联动调解工作,合力化解冲突纠纷,确保取得实效。严格督查考核,对因组织不力、排查不清、调处不准时,导致冲突纠纷升级影响社会稳定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逗硬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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