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方案生育宣传手册我院女职工方案生育效劳手册办理须知我院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育龄女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方案生育效劳手册。一、领取婚姻状况登记表1、来我院以后结婚的,领1张。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来我院以前结婚的,领2张。1)结婚至来院,由来我院以前的单位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方案生育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当地居委会,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方案生育章)。2)来院以后,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如夫妻双方为我院双职工,领双份。二、领取婚姻状况声明书一式两份。三、夫妻双方愿意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领取一孩协议书一式两份。四、到XX县区方案生育效劳站参加培训,领取“优生优育效劳卡〞。五、除以上资料外,办证还须提供以下证件:1.夫妇双方户口本原件;2.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3.夫妇双方结婚证及同版照片一张(夫妇双方两寸照片);4.夫妻一方或双方再婚、且没有生育的,另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六、夫妻双方由一方在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需要由居住地社区(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七、户口由外地迁入本XX县区或更换工作单位的已婚夫妇,须持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地居委会出具的户口迁移前的婚姻、生第2页共2页育和收养状况证明。